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區委宣傳部、區教育局、區科工商信局、區公安分局、區財政局(國資局)、市生態環境局番禺分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水務局、區農業農村局、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區衛生健康局、區應急管理局、區市場監管局、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廣州南站地區管委會、區氣象局、番禺海事處、廣州市港務局番禺分局、番禺供電局:
《番禺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業經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廣州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要求,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生態環境局番禺分局反映。
廣州市番禺區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
2022年6月16日
繼續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