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生態環境社會治理,切實肩負起“促一方發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2022年以來,廣州市生態環境局番禺分局堅持源頭控制與過程監管相結合,聚焦“源頭把關、隱患排查、環境應急”三大環節,不斷夯實環境安全基石。
一是聚焦源頭把關,管控環境風險。強化責任擔當,以國務院安委會15條硬措施和省安委會65條具體措施為宣貫重點,定期組織全局員工召開專項會議;加強隱患研判,定期梳理研究生態環境信訪熱點難點問題,及時采取防范措施化解風險;加強環評審批把關,對存在較大環境風險的建設項目,邀請專家進行技術評估;加強應急預案備案管理和危險廢物管理,落實《番禺區危險廢物等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督促危險廢物持證經營單位制定并落實“一線三排”;提升水質監測預警能力,在沙灣水道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重點河流支涌的接合水閘處建成21套水質在線監測系統,保障番禺區飲用水安全。
二是聚焦隱患排查,整治環境問題。按照“誰執法誰普法”原則,在日常環境監管工作中加強對《安全生產法》《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等普法宣傳,督促企業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開展環境安全專項行動,制定行動方案,重點排查涉重金屬、危廢年產生量10噸以上、核技術利用(放射源)、應急預案屬較大風險級別以上等重點企業,消除環境安全隱患,第二季度,局共出動520人次,對263家次企業開展環境安全檢查,其中局領導帶隊檢查79人次;加強聯防聯控,組織高校實驗室負責人召開專項會議,聯合廣州大學城管委會開展高校實驗室環境風險專項排查,定期與南沙區、佛山市順德區生態環境部門及番禺、順德海事部門聯合開展廣佛跨界水源保護區聯合執法行動,排查環境安全隱患。
三是聚焦環境應急,夯實安全底線。加強組織領導,健全環境安全及工作架構,厘清責任分工,明確對環境安全事故將依紀依法追究直接責任人、主要責任人及分管責任人的責任;強化應急值守,落實常態化應急值守制度,在節假日、重大活動、汛期等重點時期,按要求實行領導帶班和零報告制度;強化應急物資保障,為各應急值班隊伍備齊應急專用交通工具、應急裝備和常用的應急物資,保持通訊工具暢通,確保及時妥善處置各類突發環境污染事件;邀請專家開展應急培訓,結合應急處置典型案例,向局執法人員和鎮(街)環保員重點講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職責、響應流程及處置技術等,提升隊伍環境應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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