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督促企業加大環境污染整治力度,盡快完成限期整改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3月21日下午,市生態環境局番禺分局副局長約談2家近期發現存在輕微環境違法問題的企業的主要負責人。
約談會上,市生態環境局番禺分局副局長強調,一是企業要提高責任認識,切實擔負起污染防治主體責任,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立即整改到位,確保污染治理設施正常運行,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避免發生污染擾民事件。二是企業要提高環境風險防范意識,加強安全生產培訓,定期開展應急演練,“防患于未然”,杜絕環境安全事故發生,如發生突發環境事件,要對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進行處理,并立即向生態環境部門上報。三是市生態環境局番禺分局到期將組織現場復查,如發現企業限期內未完成整改任務,將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查處。參加約談的2家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均表示將積極落實限期整改任務,同時舉一反三,加強企業環境管理,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堅決防范環境污染事件發生。
(市生態環境局番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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