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教育局、各高等學校:
經研究,《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粵教考〔2019〕18號)延用至2029年7月31日。
附件: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docx
廣東省教育廳
2024年6月19日
附件:
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 版權所有 主辦單位: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廣州市番禺區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局 承辦單位:廣州市番禺區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局 備案號:粵ICP備20058359號-1 網站標識碼:4401130002 粵公網安備 44011302000073號 您是第-位訪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