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育指導中心、區屬學校(幼兒園):
為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權利,根據《廣州市番禺區教育基金會助學辦法(2020年修訂稿)》(以下簡稱《辦法》,見附件1),我會在2024學年第二學期繼續開展“持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申請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條件
同時具有以下三個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一)番禺區戶籍;
(二)在讀大學生或具有番禺區全日制學校(幼兒園)學籍;
(三)持有省市(區)民政部門頒發的《廣州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廣東省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證》或市總工會頒發的《廣州市特困職工證》之一(模板見附件6)。
二、填表要求
(一)為完善資料分類、統計和錄入工作,請各單位務必使用本通知附件的表格,并嚴格按照表格的說明進行填寫。特別是《廣州市番禺區教育基金會助學金申請表》(見附件2,適用于各學段)的“證件種類”“證件編號”“發證日期”“班別”“學段”“是否在校住宿”等,若漏填一律作退表處理。
(二)各單位要認真審核學生所填表格及相關資料,附件2-5中的“戶籍所在地”“證件種類”“發證日期”等務必核對清楚。
(三)各單位要認真審核學生相關證件(《低保證》《最低生活保障邊緣證》或《特困證》)的復核時間,務必保證復核一欄為最近日期,以確保申請者在冊(詳見附件6)。
三、上交時間與方式
請各單位于2025年3月21日(星期五)前將蓋章的附件2-6紙質件(其中附件6為申請人低保證、最低生活保障邊緣證或特困證之一復印件)交到區教育基金會辦公室(區教育局421B室),教育指導中心下屬學校由各教育指導中心收齊、核對、匯總后統一上交,逾期不予辦理。另請將填寫完整的附件3-5(電子版)于3月17日(星期一)前發至區教育局辦公室(基金會)胡敏儀的OA郵箱。
四、注意事項
(一)請各單位盡快組織班主任和主抓德育工作或助學工作的老師認真學習《辦法》,明確不同學段的申請條件和助學標準。充分利用學校宣傳欄、網站、廣播等媒體做好宣傳發動,多渠道提醒持有《低保證》《最低生活保障邊緣證》或《特困證》的學生及時進行申請。重點向起始年級進行宣傳,其他年級若發現有遺漏的,要及時協助其申報,務必確保有需要的同學按時申請。各單位要著重做好《辦法》的解讀工作,尤其是高三畢業班升讀大學后申請助學金的辦法,讓學生解除疑慮,安心備考。
(二)各單位要按照申請條件的要求,認真核對學生的《低保證》《最低生活保障邊緣證》或《特困證》等信息及家庭情況,嚴格把好審核關,堅決杜絕多報、虛報和重報學生人數。請按時提交資料,逾期將不再接受申請。
附件1:廣州市番禺區教育基金會助學辦法(2020年修訂稿).docx
附件2-5:2024學年第二學期“持證”學生助學金申請表、匯總表.xls
附件6:“廣州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廣東省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證”“廣州市特困職工證”模板.docx
廣州市番禺區教育基金會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