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實行民辦學校年度檢查制度的通知》(粵教策〔2007〕37號)、廣東省委教育工委 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加強民辦教育規范管理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粵教策〔2007〕46號)以及《廣州市教育局關于開展2019年度民辦學校年檢工作的通知》等有關規定,番禺區教育局聯合番禺區民政局,委托區民辦教育協會具體組織開展,對2018年12月31日前經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同意的全區范圍內各類民辦學校(包括民辦幼兒園、小學、初中、九年一貫制學校、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下同;市直管學校由市教育局組織年檢)進行了年度檢查。
根據民辦學校提供的自查報告、年檢材料及現場檢查情況,從民辦學校的依法辦學、辦學條件、組織管理、資產管理、辦學行為、安全工作、保教工作、各種證件的有效性等方面,經自查、檢查及整改后復查等階段程序,全面檢查了各民辦學校依法、規范、安全辦學的情況,對各所民辦學校年檢結果進行討論研究,并作出年檢結論決定。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年檢結果
今年番禺區共358家民辦學校參加年檢,其中合格:295家,基本合格:52家,不合格:11家。
二、存在問題
(一)本次年檢中被確定為“年檢基本合格”的民辦中小學存在的問題有:
1.招生簡章沒有按規定要求做好備案;
2.黨建工作有待進一步加強;
3.學籍管理存在混亂情況。
(二)本次年檢中被確定為“年檢基本合格”的民辦幼兒園存在以下幾方面問題:
1、幼兒園辦學行為欠規范,管理水平較低。
2、教師隊伍建設薄弱,教師培訓力度不足,教育教學質量需提高。
3、廚房膳食管理不完善,膳食臺賬管理混亂,票據不清晰。
4、衛生保健工作管理不規范。
(三)本次年檢中被確定為“年檢基本合格”和“年檢不合格”的民辦教育培訓機構存在的問題有:
1.部分機構未網上提交年檢資料或初檢不合格后放棄復檢;
2.部分機構超出審批辦學范圍開辦培訓班。
3.部分機構缺檔案資料,或檔案資料整理混亂,如教師資料、教學管理資料、安全資料等不全或欠缺。
4.部分機構已不存在實際辦學場地,或私自變更辦學地址后未向我局申請辦理變更手續。
按照省教育廳《關于實行民辦學校年度檢查制度的通知》(粵教策〔2007〕37號)和《廣州市教育局關于開展2019年度民辦學校年檢工作的通知》等對“年檢結論的運用”的規定,年檢結論將作為學校評先評優、獎勵資助、招生計劃安排、行政處罰等管理的重要依據。我局將根據各民辦學校的年檢結果對其進行相應處理,并繼續加強對各民辦學校的管理監督。
廣州市番禺區教育局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