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上午,區政府召開“番禺區城鎮基本醫療保險新增普通門診統籌醫療待遇”新聞發布會。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丘育定、副局長陳偉強,區醫保辦主任鄒美玲出席新聞發布會并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據新聞發布會介紹,2011年3月1日,我區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將新增普通門診統籌醫療待遇。這是區委區政府關愛民生的一項重要惠民政策,是發展、完善醫療保險制度體系的重要舉措,對進一步擴大社會基本醫療保險的受益面,提高參保群眾健康水平具有重要意義。該政策施行后,將惠及我區約52萬參保人。
根據《廣州市社會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實施意見》(穗人社發〔2010〕141號),我區將于今年3月1日實施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實行“統一政策,統一管理,基金統籌”。屆時,我區社會醫療保險體系將進一步得到健全,在原有的住院、門診特定項目和門診指定慢性病的基礎上,實施《廣州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普通門診醫療費用統籌辦法(試行)》(穗勞社醫〔2009〕4號,以下簡稱“辦法”),增加普通門診統籌醫療待遇。
我區現行的城鎮基本醫療保險政策的保障范圍主要是住院、門診特定項目和門診指定慢性病統籌。實施普通門診醫療費用統籌,是完善我區醫療保險制度保障體系的迫切要求,是減輕參保人醫療費用負擔的有效措施,更是區委區政府踐行“惠民66條及補充17條”的具體體現,使基本醫療保險由“保大病、保住院”的單一保障模式向“門診、住院保障兼顧”的全面保障模式轉變。根據《廣州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普通門診醫療費用統籌辦法(試行)》,我區將按如下要求實施普通門診統籌:
(一)適用人群
參加本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及外來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在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期間,同時享受基本醫療保險普通門診醫療費用統籌(以下簡稱“普通門診統籌”)待遇。
(二)資金來源及籌集標準
基本醫療保險普通門診醫療費用統籌基金(以下簡稱“普通門診統籌金”)采取以下辦法籌集:
1、參加本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在職職工(以下稱“在職職工”),以本年度本人基本醫療保險月繳費基數,按每人每月1%的標準,從其個人醫療帳戶中劃扣。
2、參加本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退休人員(以下稱“退休人員”),以上年度廣州市單位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按每人每月1%的標準,從其個人醫療帳戶中劃扣。
3、參加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的人員(以下統稱“靈活就業人員”),以上年度廣州市單位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按每人每月1%的標準,從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中撥轉。
4、參加外來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以下統稱“外來從業人員”),以上年度廣州市單位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按每人每月0.7%的標準,從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中撥轉。
5、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城鎮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外來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對普通門診統籌金給予補助。
(三)普通門診統籌金支付范圍
普通門診統籌金支付參保人的普通門診基本醫療費用,應當符合本市基本醫療保險普通門診統籌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范圍及基本醫療保險的相關規定。
(四)普通門診統籌待遇范圍及標準
1、普通門診待遇范圍包括: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定項目及指定慢性病門診待遇以外的門、急診醫療待遇。
2、普通門診待遇標準:參加普通門診統籌的人員(以下統稱“參保人”)按規定就醫發生的普通門診基本醫療費用,由普通門診統籌金按以下規定支付:
(1)在職職工及退休人員,按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在二、三級醫療機構本部設置的除外,下同)及指定基層醫療機構65%、其他醫療機構50%的比例支付;靈活就業人員及外來從業人員,按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及指定基層醫療機構55%、其他醫療機構40%的比例支付。
(2)普通門診統籌金最高支付限額為每人每月300元,每月最高支付限額當月有效,不滾存、不累計。
(3)參保人在患病住院治療期間,不得同時享受普通門診統籌待遇;參保人享受門診特定項目、指定慢性病門診醫療保險待遇的部分,普通門診統籌金不再重復支付。
(4)辦理長期異地就醫的在職職工以本年度本人基本醫療保險月繳費基數,退休人員以上年度廣州市單位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按每人每月2%的標準,由普通門診統籌金包干支付普通門診統籌待遇。
普通門診醫療統籌待遇標準一覽表
人員類別或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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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籌金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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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籌金最高
支付限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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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及指定基層醫療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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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醫療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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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職職工及
退休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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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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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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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每月300元。當月有效,不滾存、不累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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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活就業人員及
外來從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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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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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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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異地就醫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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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職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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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本年度本人基本醫療保險月繳費工資為基數,按每人每月2%的標準,包干支付普通門診統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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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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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本市上年度單位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按每人每月2%的標準,包干支付普通門診統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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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門診就醫管理
參保人需在廣州市定點醫療機構中,選擇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或指定基層醫療機構)及其他醫療機構各1家,俗稱“一大一小”作為其普通門診就醫的定點醫療機構。
參保人在指定的專科醫療機構進行相應專科門診就醫不受選點限制。
凡參加我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及外來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單位和個人均不需另行辦理參保手續,不需另行繳費,從3月1日起,可到擬選定的定點醫療機構辦理選點手續,并享受普通門診統籌待遇。
由于籌資的差異,普通門診統籌政策對劃扣個人醫療帳戶的人員與靈活就業人員、外來從業人員設定了兩個不同待遇檔次,以體現社會醫療保險權利與義務對等的基本原則。同時在選點上向基層醫療機構傾斜,進一步方便群眾就近就醫,使群眾能享受到便利、廉價的醫療服務。
普通門診統籌的實施突破了原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純用個人賬戶的方式解決參保人的普通門診醫療待遇模式,充分發揮統籌基金積累的作用,擴大了醫療保險的受益面,對于緩解看病貴、看病難問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