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府辦〔2017〕17號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廣州大學城管委會、廣州南站地區管委會,區府直屬各單位:
為更好地推進我區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以下簡稱“三資”)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經區政府研究,決定建立番禺區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聯席會議制度(以下簡稱聯席會議)。
一、主要職責
在區委、區政府領導下,協調解決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政策建議;統籌對相關部門及各鎮(街)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成員單位
聯席會議由區政府主要領導擔任總召集人,區政府分管領導擔任召集人,區政府辦分管領導擔任副召集人,成員包括區信訪局、區監察局、區財政局、區水務局、區農業局、區城管局、區國土規劃局、區法制辦、區婦聯的主要領導。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區農業局內,辦公室主任由區農業局主要領導擔任。負責牽頭制訂我區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制度,匯總提出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中需提交聯席會議研究決策的重大問題,組織召開聯席會議并督辦落實會議決定事項。
三、各單位職責
(一)區信訪局:指導監督農村集體“三資”矛盾糾紛調解及疏導工作。
(二)區監察局:查處農村集體“三資”管理、交易過程中的違法違紀行為。
(三)區財政局:落實經費及指導監督農村集體財務管理。
(四)區水務局:指導監督農村集體資源管理,協調水利岸堤土地權屬爭議。
(五)區農業局:指導和監督農村集體“三資”管理以及組織培訓等工作。
(六)區城管局:協助林權方面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協助林權爭議調處工作。
(七)區國土規劃局:指導監督農村集體資源管理,處理土地權屬爭議。
(八)區法制辦:研究有關法律法規,對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涉及法律法規事項的合法性審核把關。
(九)區婦聯:配合相關政策宣傳,維護農村婦女合法權益。
四、工作規則
聯席會議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會議,由總召集人或召集人主持。成員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開會議的建議。研究具體事項時,可根據工作需要邀請其他單位或部門參加會議。聯席會議以會議紀要形式明確會議議定事項,經與會部門和單位同意后印發有關單位并抄報區政府,特別重大事項由聯席會議牽頭單位按程序向區委、區政府報告。
五、工作要求
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主動研究“三資”管理工作的有關問題,切實履行本單位職責,認真落實聯席會議確定的工作部署和任務;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發揮聯席會議的作用。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及時向各成員單位通報工作進展情況。
番禺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