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府辦〔2017〕38號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廣州大學城管委會、廣州南站地區管委會,區府直屬各單位:
《番禺區人感染H7N9禽流感應急預案》業經區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番禺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4月28日
番禺區人感染H7N9禽流感應急預案
1.總則
1.1總體目標
為組織做好本轄區內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及時、有效地采取各項防控措施,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感染病例,控制疫情傳播、蔓延,保障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結合我區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政府領導,聯防聯控;依法防控,科學應對;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屬地管理,分級負責。
1.3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衛生部應對流感大流行準備計劃與應急預案(試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應急預案》《廣東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廣州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廣州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廣州市人感染H7N9禽流感應急預案(試行)》。
2.組織體系
2.1組織機構
2.1.1應急指揮機構
成立番禺區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區領導小組),組長由區政府分管衛生和計劃生育工作的領導擔任,副組長由區政府辦協助區領導聯系衛生和計劃生育工作的領導以及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區農業局、區市場監管局局長擔任,成員包括各有關單位和各鎮(街)的負責同志。區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根據疫情的性質和應急處置需要確定,主要有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區委宣傳部、廣州大學城管委會、廣州南站地區管委會、區發展改革局、區科工商信局、區教育局、區民族宗教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環保局、區住房建設局、區交通局、區農業局、區城管局、區食品藥品監管局、區市場監管局、區公安分局、區僑務外事辦、區應急辦、番禺海關、番禺海事處、番禺邊檢站、番禺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等單位和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必要時增加有關單位為區領導小組成員。
區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內,辦公室主任由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分管應急工作的副局長擔任。預案啟動后,區領導小組和區領導小組辦公室分別行使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及辦公室職能。
2.1.2應急指揮機構職責
區領導小組:按照區委、區政府和區應急委的部署和要求,落實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各項應急措施;按預案規定程序啟動或結束應急響應,建立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應急處置聯席會議制度,負責對全區疫情應急處置的統一領導和組織指揮,作出疫情防控的重大決策。
區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區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和綜合協調。負責區領導小組有關文件的制發和管理;負責疫情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查。
2.1.3成員單位職責
(1)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負責指揮、協調、管理我區范圍內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組織開展對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的應急處置,組織專家對各醫療衛生單位防控工作進行督導檢查;結合實際制定我區醫療救治、衛生監督、預防控制等指引及人感染H7N9禽流感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應急培訓和演練;統籌規劃、科學整合衛生技術力量,建立預防控制、臨床救治、病原學檢測專家組,建立疫情應急處理隊伍,提高應急處理能力;組織專家組排查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及時對臨床治療效果及疫情預防控制措施進行評估,完善各項防治方案;組織開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治知識宣傳教育工作;宣傳發動群眾,結合開展愛國衛生運動,組織開展環境衛生綜合整治,組織消殺隊伍統一開展公共場所環境消殺行動;以及加強與其它部門的協調與配合,及時互通信息。
(2)區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召開新聞發布會,協調新聞媒體及時報道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變化信息和聯防聯控工作機制進展情況,積極正確引導輿論;跟蹤境內外輿情,及時澄清事實;加強網上新聞發布的管理和引導;協助相關部門宣傳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病知識,提高人民群眾自我保護能力;及時收集、整理和報送輿情監測等相關信息。
(3)廣州大學城管委會:負責協調廣州大學城各高校按要求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防控工作和在校學生、教職工的宣傳教育工作,防止疫情在校內發生和流行。
(4)廣州南站地區管委會:負責協調廣州南站和組織廣州南站地區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防控工作,必要時為衛計部門建立排查門診場所提供場地。
(5)區發展改革局:參與編制應急物資儲備計劃,研究分析市場供求狀況,指導、監督重要商品的政府訂貨和儲備工作;負責全區儲備糧的管理;協調安排防控應急物資(含儀器設備)緊急生產、采購(進口)、儲備等專項資金;監測與群眾基本生活密切相關的生活必需品和流感藥品、口罩等價格的市場動態,加強市場價格監管,及時查處價格違法行為,維護正常市場價格秩序。
(6)區科工商信局:負責組織科研力量開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應急技術科研攻關,統一協調、解決監測技術、藥品、疫苗研發和應用中的科技問題,及時收集、整理和報送最新科研進展等相關信息;組織做好參加外經貿活動人員的宣傳、登記、觀察工作,按照衛計部門指引,采取措施,防止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在外經貿活動期間發生和跨地區傳播;協調口岸單位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防止疫情通過我區口岸傳播;督促旅游企業、旅游區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防控工作,按照衛計部門指引,采取措施,防止疫情在旅游團隊中發生和跨地區傳播。
(7)區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各類學校、托幼機構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控制措施,防止疫情在校內發生和流行,做好在校學生、教職工的宣傳教育和自我防護工作。
(8)區民族宗教局:負責涉及民族、宗教事務的組織協調工作。
(9)區民政局:負責對特困群眾進行生活救助和醫療救助;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和社會團體開展社會捐助工作,接受、分配國內外企業、個人以及外國政府、境外組織捐助的資金和物資,做好款物管理和發放工作;組織和動員社區、村委會力量,參與群防群治;協調做好其他善后工作。
(10)區財政局:負責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經費的保障和監督;承擔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1)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所致傷、病、殘人員的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
(12)區環保局:負責對收治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或留驗人員所在地產生的醫療廢物和生活廢棄物的收集、運送、儲存、處置活動中的環境污染防治工作進行監管。
(13)區住房建設局:負責配合衛計部門,組織建設工地、物業小區,以及督促建筑施工企業、物業管理公司,按照衛計部門的工作指引,落實相關的疾病預防控制措施。
(14)區交通局:組織協調交通運輸單位,按照衛計部門的工作指引,對乘坐交通工具的人員進行交通檢疫、查驗工作;做好交通工具、站場、碼頭的清潔消毒,防止傳染病通過交通工具傳播;優先安排人感染H7N9禽流感處置工作人員以及防治藥品、器械和有關標本等急用物資的運送和保障工作,做好疫區的公路、水路交通管理工作。
(15)區農業局:負責組織落實家禽強制免疫,嚴格實施家禽及其產品的檢疫,指導家禽飼養場和家禽交易市場加強管理、落實動物防疫措施,加強家禽飼養場的日常巡查,落實24小時動物防疫值班制度;嚴格疫情報告和核查制度,組織開展疫情監測、預報工作,開展禽流感流行病學調查和風險評估;加強與衛計等部門的通報,協調做好密切接觸人群的防護;組織禽流感疫苗等應急物資儲備和調撥,監督、指導鎮(街)對染疫動物進行撲殺、無害化處理,對相關場所實施消毒,全面落實各項防控措施;以及對染疫的動物尸骸和廢棄肉制品進行檢疫預處理,后由區城管局負責統籌做好收集運輸工作。
(16)區城管局:負責指導監督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工作,加強與衛計等部門的信息交流,及時向衛計部門通報野生動物疫情監測信息;查處集貿市場外違法獵捕、販運、銷售和加工染疫野生動物的行為;配合衛計部門落實相關疾病預防控制措施;加強督促指導全區的清掃保潔工作;及時督促指導屬地城管執法隊清理、查處無證亂擺賣活禽現象,糾正、制止占道宰殺活禽行為,引導流動商販進入市場規范經營;以及負責統籌做好病死禽畜、野生動物尸體、染疫動物的收集運輸工作,并協助做好有關無害化處理工作,積極協助有關單位做好防控禽流感工作。
(17)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人感染H7N9禽流感應急處置工作中對藥品、醫療器械的質量監督;加強做好禽類批發市場、農貿肉菜市場、餐飲單位等食品相關禽流感防控工作。
(18)區市場監管局:負責維護市場秩序,加強農貿市場管理,對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的應急物資做好質量監督、檢驗工作,對我區企業生產的引發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相關產品進行查處;以及協助相關部門開展疫情現場應急處置等工作。
(19)區公安分局:負責留驗場所和隔離治療醫院的安全保衛工作,嚴格控制人員進出,對拒絕隔離或隔離期未滿擅自脫離隔離的,協助采取強制隔離措施;協助有關部門維護疫點消毒凈化、動物撲殺、疫情調查等工作的現場秩序;協助追蹤查找密切接觸者;負責依法查處網絡媒體不實信息。
(20)區僑務外事辦:負責協助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的涉外事務;向上級外事主管部門請示匯報工作,及時向有關區領導和部門傳達上級外事主管部門的指示精神。
(21)區應急辦:負責協助區領導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應急處置及信息報送、綜合協調工作;督促落實區政府有關決定事項和區領導有關批示、指示;承辦區政府和區應急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22)番禺海關:負責協助做好口岸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優先辦理人感染H7N9禽流感應急物資通關工作。
(23)番禺海事處:負責疫區水上交通安全監管及水上交通秩序維護,對發生疫情的船舶進行重點監管;協助有關單位、部門做好相關船舶及人員的查驗工作,防止傳染病通過船舶進行傳播。
(24)番禺邊檢站:負責協助做好口岸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
(25)番禺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負責口岸出入境人員和禽類及其產品感染H7N9禽流感的相關檢疫查驗、疫情監測、衛生監督、衛生處理等有關工作。
(26)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相應成立領導小組,負責本轄區范圍內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的防控和處置工作,以及相關經費的保障和監督工作。
各成員單位根據各自職責制定本單位應急預案,建立工作規范,實行責任制,確保工作落實。其他有關單位按照區領導小組的部署,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2.1.4日常工作制度
建立重大事項會商制度和聯絡員例會制度,定期對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進行評估分析,并提出建議和應對措施。根據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區領導小組組長或組長委托副組長,可隨時召開全體或部分成員單位聯席會議,部署工作,互通信息,加強合作,提高應對工作水平。各成員單位確定1名聯絡員,負責日常聯系工作。
2.2疫情應急專家組
組建區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專家組,下設預防控制專家小組、臨床救治專家小組和病原學專家小組(詳見附件)。負責分析、評估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現狀和流行趨勢,進行風險預測,及時提出預警級別、啟動和結束應急響應的建議,指導應急處置工作。
專家組主要工作職責:密切跟蹤國內外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發展趨勢,收集匯總相關資料,及時做好我區疫情風險和發展趨勢的評估分析和研判工作。加強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救治、疫情防控和實驗室檢驗檢測技術的研究和探討。擬定人感染H7N9禽流感預防控制、診療和實驗室檢驗檢測等相關技術方案、預案和措施。指導全區醫療衛計機構的預防控制、臨床救治和實驗室檢驗檢測工作。指導和參與人感染H7N9禽流感疑難病例會診和重癥病例救治工作。協助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對全區疫情防控、病例臨床救治工作進行督導檢查。承擔區政府、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交辦的防治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各項任務。
2.3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
2.3.1疾病預防控制機構
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具體組織實施防控措施,加強技術指導和質量控制;做好疫情監測、報告、核實,開展流行病學調查,迅速對疫情做出風險評估;組織實施疫點、疫區消毒隔離等預防控制措施;參與病例排查;建立應急物資儲備庫,儲備消殺藥品、檢測試劑、器械、防護用品等;開展專業人員技術培訓、健康教育和風險溝通。
2.3.2醫療機構
(1)區級及以上醫療機構:負責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人感染H7N9禽流感醫學觀察病例的篩查與報告;負責病人的診斷、轉運、隔離治療、醫院內感染控制等;配合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及標本采集工作;負責本機構內醫務人員的培訓和個人防護工作;加強感染性疾病科和發熱門診的建設與管理,做好發熱病人預檢分診工作;組織做好防治知識宣傳教育和病人、醫務人員心理輔導工作。廣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指定的定點收治醫院,負責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的定點隔離收治工作。
(2)鎮(街)醫院和社區衛計服務機構以及其他各類醫療機構:負責及時報告發現有動物接觸史的發熱病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及時組織病例轉診,在上級部門的指導下開展有關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
2.3.3衛計監督機構
區衛計監督機構負責對我區醫療衛計機構的預檢分診、疫情報告、院內感染等預防控制工作的衛生監督和執法稽查,督促落實各項防控措施。
2.3.4健康教育機構
區健康教育所負責廣泛開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工作,普及禽流感和其他相關傳染病的防治知識,提高群眾防病的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2.3.5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
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組織實施全區動物疫病的監測、檢測、診斷、流行病學調查、疫情報告、風險評估等防控工作;負責全區動物疫病防控的技術指導、技術培訓、科普宣傳;負責全區重大動物疫病應急處置物資的儲備,組織實施重大動物疫情的控制和撲滅。
3.監測、診斷和報告
3.1病例監測與診斷
各級各類醫療衛計機構按照《全國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監測排查和管理方案》以及《廣州市流感監測方案》的要求,做好不明原因肺炎和流感病例的監測、排查和管理工作。鎮(街)醫院、社區衛計服務機構發現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后,必須立即將其轉到區級及以上醫院進行診治。區級及以上醫院發現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必要時組織本院專家組進行會診和排查,不能明確診斷的,應立即進行網絡直報,并電話報告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同時轉到番禺區中心醫院進行進一步診治。
3.2疫情報告
區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發現符合國家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方案規定的監測病例,須立即采集有關樣品上送疾控部門檢測排查。根據實驗室結果、臨床表現等符合疑似或確診病例標準的應當在24小時內進行網絡直報。符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按國家、省、市、區有關規范進行報告。
區政府總值班室負責統一接收各部門、各鎮(街)上報的各類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信息和預警性信息;區長專線負責統一接聽、解答市民群眾有關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的來電和疑問。
4.預警分級
根據動物禽流感疫情、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發展趨勢,將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由低到高劃分為四個級別: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并依次采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作為應急響應級別警示色。
4.1一般疫情(Ⅳ級預警)
我轄區范圍內出現動物H7N9禽流感疫情,但沒有發現人感染H7N9禽流感;或毗鄰地區出現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對我區造成直接威脅時;以及其他需作為一般疫情對待的情況。
4.2較大疫情(Ⅲ級預警)
我轄區范圍內發生散在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以及其他需作為較大疫情對待的情況。
4.3重大疫情(Ⅱ級預警)
我轄區范圍內發生多點聚集性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但未出現人傳人病例;以及其他需作為重大疫情對待的情況。
4.4特別重大疫情(Ⅰ級預警)
我轄區范圍內出現人傳人病例或發生人感染H7N9禽流感暴發、流行;以及其他需作為特別重大疫情對待的情況。
5.應急響應
按照疫情等級劃分,對一般、較大、重大和特別重大疫情分別啟動Ⅳ級、Ⅲ級、Ⅱ級、Ⅰ級應急響應。應急響應由控制響應和收治響應組成。
區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有關情況通報或報告后,組織專家進行綜合評估,判定疫情級別,根據專家意見,向區領導小組提出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的建議。
5.1疫情控制分級響應
5.1.1出現一般疫情(Ⅳ級預警)時,啟動Ⅳ級應急響應
(1)區衛計、農業、市場監管、城管等部門:加強信息溝通,及時掌握最新疫情動態,密切關注動物禽流感疫情及毗鄰地區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動態。
(2)區農業部門:按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和規范組織實施疫情處置相關措施。加強禽流感疫情監測預警,開展疫情風險評估;劃定疫點(區),對染疫動物進行撲殺、無害化處理以及相關場所的清潔消毒;做好疫情應急處置人員的個人防護和健康監測。
(3)區衛計部門:加強流感、人感染H7N9禽流感、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監測,加強醫務人員、禽類養殖和宰殺販賣人員等高危人群監測,排查疑似病例,做好疫情風險評估;各級醫療機構加強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篩查工作,完善發熱呼吸道病例預檢分診制度,對發熱病人進行甄別,對可疑病人要及時隔離、治療、報告,并采樣送檢。
(4)區城管部門:加強野生動物H7N9禽流感病毒監測和管理,加強管轄場所的防控工作;以及統籌做好病死禽畜、野生動物尸體、染疫動物的收集運輸工作,并協助做好有關無害化處理工作。
(5)區農業部門:對染疫的動物尸骸和廢棄肉制品進行檢疫預處理,后由區城管局負責統籌做好收集運輸工作。
(6)區市場監管部門:加強市場管理,協助相關部門開展疫情現場處置等工作。
(7)區宣傳部門:加強輿情監測和引導。
其他部門和各鎮(街)根據職責開展相關防控工作。
5.1.2出現較大疫情(Ⅲ級預警)時,啟動Ⅲ級應急響應
在Ⅳ級應急響應的基礎上,進一步采取以下控制措施:
(1)區衛計部門:按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有關防控方案開展現場流行病學調查、密切接觸者追蹤和樣品采集工作;實行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日報告制度,定期進行疫情分析、評估;做好密切接觸者的醫學觀察;做好疫點內人居住和聚集場所的消毒處理工作;指定定點收治醫院做好病人接診、救治、醫院內感染控制等工作;加強對醫療衛計機構的監督,督促落實各項防控措施。
(2)區農業部門:對涉疫場所的可疑染疫動物進行調查處理;加強與區衛計等部門的信息交流,及時向區衛計部門通報動物疫情監測信息。
(3)區公安部門:協助區衛計部門追蹤查找病人及密切接觸者,協助落實病例隔離工作;協助區農業部門維持疫點消毒凈化、動物撲殺等工作的現場秩序;負責依法對網絡媒體不實輿情信息的查處。
(4)區宣傳部門:按照番禺區突發事件新聞應對方案,啟動有關新聞應對工作。
(5)區各有關部門、各鎮(街)廣泛開展面向公眾的防治知識健康教育活動和愛國衛生運動。
5.1.3出現重大疫情(Ⅱ級預警)時,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在Ⅲ級應急響應基礎上,進一步采取以下控制措施:
(1)區衛計部門:組織專家評估論證,及時向區領導小組提出加強疫情防控相關措施的建議,必要時臨時關閉禽鳥動物零售批發市場,停止肉菜市場活禽宰殺交易;統籌調動全區醫療資源,組織做好危重病人的救治;統籌全區疾控力量,確保疫情處理及時、到位;加強監測工作,分析評估疫情進展,為指揮決策提供信息和依據;進一步加強對醫療機構、公共場所、學校、托幼機構等重點場所的監督檢查。
(2)區農業、交通、市場監管等部門:進一步加強對主要家禽養殖場、交通站場和交易市場等場所防控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3)區宣傳部門:進一步加強輿論引導,組織新聞媒體正面宣傳,避免出現社會恐慌。
(4)區衛計、農業、發展改革、財政、食品藥品監管、市場監管、交通等有關單位相互配合做好防控疫情專項藥品、器械等物資的生產、儲備和調用工作。
(5)區領導小組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協調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6)必要時向上級政府請求支援。
5.1.4出現特別重大(Ⅰ級預警)疫情時,啟動Ⅰ級應急響應
在Ⅱ級應急響應基礎上,在市政府或上級指揮部領導下,區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各有關部門和各鎮(街),全力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5.2收治分級響應
5.2.1廣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指定三線定點收治醫院
(1)一線定點收治醫院:番禺區中心醫院,主要負責收治我區病例。
(2)二線定點收治醫院:廣州市胸科醫院、中山大學附屬第二醫院、中山大學附屬第三醫院、廣東省中醫院、廣州中醫藥大學附屬第一醫院、暨南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廣州醫科大學第二附屬醫院、廣州醫科大學第三附屬醫院、廣州市紅十字會醫院、廣州軍區廣州總醫院、南方醫院、珠江醫院、解放軍第458醫院、省武警總隊醫院、解放軍第421醫院。
(3)三線定點收治醫院:廣州地區其他二級或相當于二級以上規模且具備收治條件的醫院。
5.2.2收治響應措施
(1)當出現一般疫情(Ⅳ級預警)時,區各醫療機構密切注意疫情態勢發展,加強日常防控和應急準備工作。
(2)當出現較大(Ⅲ級預警)及以上疫情時,我區定點收治醫院(番禺區中心醫院)進入應急狀態,做好病人隔離救治和預防院內感染等工作。當番禺區中心醫院病人數量超過收治能力時,由區領導小組上報市領導小組統籌安排市有關定點醫院做好病人收治工作。實行病人分類收治,原則上危重病人由一線和二線定點醫院收治,中、輕度病人由三線定點醫院收治。
5.3響應結束
應急響應結束條件:我轄區范圍內發生的動物H7N9禽流感疫區解除封鎖超過10天,無新發疫情;或我轄區范圍內發生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末例病例治愈(或死亡)超過10天且末例密切接觸者隔離觀察期超過10天,無新發病例。
區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專家進行評估,根據專家意見,向區領導小組提出結束應急響應的建議,由區領導小組決定是否結束應急響應。
6.信息發布
各成員單位指定專人負責本單位疫情防控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匯總和分析。啟動每日一報制度,各單位按規定每日定時將當日情況報送區領導小組辦公室。區領導小組辦公室綜合匯總后報區委、區政府和市領導小組。
根據國家突發事件信息發布規定,由區政府或授權職能部門發布我區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信息,正確引導輿論。
7.保障措施
7.1組織保障
各有關部門、各鎮(街)領導要高度重視,認真抓好各項防控措施的落實。主要領導對防控工作負總責,逐級建立責任制,做到責任明確、落實到人。
7.2物資保障
各有關部門、各鎮(街)將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的應急物資儲備納入應急物資儲備總體框架,建立相關物資、設備的生產和儲備機制。區衛計部門負責提出衛生應急物資儲備目錄,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協調調用儲備物資。區發展改革局、區科工商信局負責應急物資儲備的綜合管理,應急物資使用后及時補充。
7.3經費保障
區財政局、區發展改革局等部門和各鎮(街)要保障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應急設施項目建設經費,按規定落實疫情應急處置經費。疫情發生后的應急調查、預防控制、醫療救治等補助經費和參加應急處置一線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補助經費,按照中央、省、市、區的規定,由財政部門落實資金來源。
7.4技術保障
區衛計等部門有計劃組織開展專業人員培訓,定期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演練,完善實驗室檢測網絡,提高疫情檢測能力。各有關部門和各鎮(街)要整合區域科技力量,有計劃地開展應對疫情相關的防治科學研究,包括現場流行病學調查方法、實驗室病因檢測技術、藥物治療、疫苗和應急反應裝備、中醫藥及中西醫結合防治等,做好技術儲備。
7.5責任與獎懲
對在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玩忽職守,造成人感染H7N9禽流感傳播或流行的,給予行政處分,造成嚴重后果的要按有關法規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附則
8.1預案管理
本預案根據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的形勢變化和實施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修訂和補充。
各有關部門、各鎮(街)要根據各自職責,結合實際,制定完善本單位、本轄區的應急預案。
8.2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2013年4月區政府辦印發的《廣州市番禺區人感染H7N9禽流感應急預案(試行)》同時廢止。
9.附件
番禺區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專家組
附件
番禺區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專家組
組長曾銳志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主任醫師
副組長秦小潔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主任醫師
植榮昌區中心醫院主任醫師
成員陳光艷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副主任醫師
黃明壽區中心醫院主任醫師
高炎超何賢紀念醫院主任醫師
謝亞軍區動物防疫監督所獸醫師
專家組下設預防控制專家小組、臨床救治專家小組和病原學專家小組。
一、預防控制專家小組
組長秦小潔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主任醫師
副組長尹飛區衛生監督所所長
陳光艷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副主任醫師
成員許曉茵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副主任醫師
林東明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副主任醫師
蘇寧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副主任醫師
蘇綺雯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副主任醫師
李功理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主管醫師
李偉強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主管醫師
二、臨床救治專家小組
組長植榮昌區中心醫院主任醫師
副組長高炎超何賢紀念醫院主任醫師
成員黃明壽區中心醫院主任醫師
林轉娣區中心醫院主任醫師
吳文斌區中心醫院副主任醫師
李寅環區中心醫院副主任醫師
劉知陶區中心醫院副主任醫師
陳郁梅區中心醫院副主任醫師
徐軼俊區中心醫院副主任醫師
崔志新何賢紀念醫院主任醫師
黃雄立何賢紀念醫院副主任醫師
三、病原學專家小組
組長李義強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副主任技師
副組長麥潔梅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副主任技師
成員黎毓光區中心醫院主任技師
郭仲輝區中心醫院主任技師
胡淑芬區中心醫院主任技師
楊福榮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主管技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