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府〔2018〕176號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區府直屬各單位:
根據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區政府決定第二批清理規范22項區政府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不再作為行政審批的受理條件。
各有關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認真做好清理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的落實工作,加快推進配套制度改革和規范體系建設,切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督促相關行業中介服務機構建立健全規章制度,規范從業人員執業行為。對涉及公共安全領域的行政審批事項,在清理規范相關中介服務后,要進一步完善監管措施,確保安全責任落實到位。
附件: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決定第二批清理規范的區政府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目錄(共計22項)
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2日
附件
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決定第二批清理規范的區政府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目錄
(共計22項)
| 序號 |
中介服務 |
涉及的審批事項 |
審批部門 |
中介服務設定依據 |
中介服務實施機構 |
處理決定 |
| 1 |
金屬冶煉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報告編制 |
金屬冶煉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 |
番禺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
冶金、有色安全評價甲級機構 |
申請人可按要求自行編制安全預評價報告,也可委托有關機構編制,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必須委托特定中介機構提供服務;審批部門完善審核標準,申請人按審核標準提供初步設計階段安全設施設計文件,審批部門按標準和要求對安全設施設計文件進行嚴格審查。 |
| 2 |
公路橋梁結構荷載驗算報告編制 |
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審批 |
番禺區交通局 |
《交通運輸部關于開展跨省大件運輸并聯許可試點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函〔2016〕189號) |
市政設計研究院等 |
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公路橋梁結構荷載驗算報告,改由審批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委托有關機構編制。 |
| 3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體檢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核發 |
番禺區交通局 |
《廣州市出租汽車客運管理條例》(廣州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55號) |
二甲以上醫院 |
申請人可按要求出具健康證明材料,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必須委托二甲以上醫療機構提供服務。 |
| 4 |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考試 |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核發 |
番禺區交通局 |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第52號) |
具備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培訓資質的機構 |
不再要求申請人委托有關機構提供考試服務,改由審批部門委托有關機構對申請人進行考試。 |
| 5 |
中外合作辦學申請人驗資 |
中外合作開辦學前教育機構審批 |
番禺區教育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實施辦法》(教育部令第20號) |
會計師事務所或者審計事務所及其他具有相關資格的審計機構 |
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驗資證明。 |
| 6 |
漁業船員培訓 |
漁業船舶船員證書核發 |
番禺區農業局 |
《漁業船員管理辦法》(農業部令第4號) |
漁業主管部門認定的漁業船員培訓機構 |
申請人按照漁業船員培訓大綱要求,可自行選擇參加符合培訓教學標準的有關機構或單位組織的培訓,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必須參加特定中介機構組織的培訓。 |
| 7 |
屬人工繁殖的水生野生動物子代或其產品的證明 |
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利用審批、審核 |
番禺區農業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生野生動物利用特許辦法》(農業部令第15號) |
指定的科研單位 |
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屬人工繁殖的水生野生動物子代或其產品的證明。 |
| 8 |
臺港澳人員在內地就業許可所需的健康狀況證明 |
臺港澳人員在內地就業許可 |
番禺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臺灣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就業管理規定》(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6號) |
衛生檢驗檢疫機構 |
申請人可按要求出具健康證明材料,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必須委托中國內地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三級甲等醫療機構或香港地區指定醫療機構提供服務。 |
| 9 |
食品經營許可所需的自釀酒成品安全檢驗合格報告 |
食品經營許可 |
番禺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印發食品經營許可審查通則(試行)的通知》(食藥監食監二〔2015〕228號) |
具有資質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機構 |
申請人可按照要求自行編制自釀酒成品安全檢驗合格報告,也可委托有關機構編制;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必須委托特定中介機構提供服務;保留審批部門現有的檢驗報告技術評估、評審。 |
| 10 |
計量標準器具核準許可證件補辦聲明 |
計量標準器具核準 |
番禺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 |
《質量監督檢驗檢疫行政許可實施辦法》(質檢總局令第149號) |
公開發行的報刊 |
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補辦聲明。 |
| 11 |
營業執照作廢聲明 |
企業登記注冊 |
番禺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
公開發行的報刊 |
對營業執照遺失或損毀申請補領的,不再要求申請人委托媒體刊登作廢聲明,改為在審批部門官方網站免費發布公告。 |
| 12 |
鍋爐使用登記能效測試 |
特種設備使用登記 |
番禺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 |
《鍋爐節能技術監督管理規程》(TSG G0002-2010) |
具有相關檢測資質的機構 |
申請人可按要求自行編制鍋爐能效檢測報告,也可委托有關機構編制;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必須委托特定中介機構提供服務;保留審批部門現有的鍋爐能效檢測報告技術評估、評審。 |
| 13 |
水利工程初步設計文件審批所需的勘察設計方案編制 |
水利工程初步設計文件審批 |
番禺區水務局 |
1.《水利工程建設程序管理暫行規定(2016年修訂)》2.《廣州市市政設施管理條例》(廣州市人大常委會公告第63號) |
具有相應資質的勘察設計機構 |
申請人可按照要求自行編制勘察設計方案,也可委托有關機構編制;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必須委托特定中介機構提供服務;保留審批部門現有的勘察設計方案技術評估、評審。 |
| 14 |
因工程建設需要拆除、改動、遷移供水、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審核所需的工程建設方案編制 |
因工程建設需要拆除、改動、遷移供水、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審核 |
番禺區水務局 |
1.《廣州市市政設施管理條例》(廣州市人大常委會公告第63號) |
具有相關設計資質的機構 |
申請人可按照要求自行編制工程建設方案,也可委托有關機構編制;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必須委托特定中介機構提供服務;保留審批部門現有的工程建設方案技術評估、評審。 |
| 15 |
醫療機構執業登記驗資 |
醫療機構設置審批和執業許可 |
番禺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
1.《中華人民共和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49號) |
會計師事務所等驗資機構 |
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驗資證明。 |
| 16 |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零售)遺失聲明 |
從事出版物零售業務許可(含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 |
番禺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
《新聞出版許可證管理辦法》(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令第4號) |
公開發行的報紙 |
不再要求申請人在公開發行報紙上發表遺失聲明。 |
| 17 |
修繕方案編制 |
對未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進行修繕審批 |
番禺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文物保護工程管理辦法》(文化部令第26號) |
全國范圍內具有文物保護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的設計單位 |
申請人可按要求自行編制修繕方案,也可委托有關機構編制,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必須委托特定中介機構提供服務;保留審批部門現有的修繕方案技術評估、評審。 |
| 18 |
海域使用論證 |
海域使用權的審核、審批 |
番禺區政府(番禺區農業局實施)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注:審批工作中要求申請人委托有關機構編制海洋使用論證報告 |
具有海域使用論證資質的單位 |
申請人可按要求自行編制海域使用論證報告,也可委托有關機構編制,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必須委托特定中介機構提供服務;保留審批部門現有的海域使用論證報告技術評估、評審。 |
| 19 |
房地產開發企業三級及以下資質證書作廢聲明 |
房地產開發企業三級及以下資質核準 |
番禺區住房和建設局 |
《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77號) |
新聞媒體 |
不再要求申請人委托媒體刊登作廢聲明。 |
| 20 |
申請人財務報告審計 |
房地產開發企業三級及以下資質核準 |
番禺區住房和建設局 |
審批工作中要求申請人提供企業上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
會計師事務所或者審計事務所及其他具有相關資格的審計機構 |
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經審計的財務報告。 |
| 21 |
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遺失聲明 |
建筑業企業資質核準 |
番禺區住房和建設局 |
《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22號) |
公眾媒體 |
不再要求申請人委托媒體刊登遺失聲明。 |
| 22 |
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人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審計 |
建筑業企業資質核準 |
番禺區住房和建設局 |
《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管理規定》(建設部、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令2002年第113號) |
會計師事務所 |
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經審計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 |
繼續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