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府規〔2019〕2號
為加快推進廣佛同城化跨區域重大交通基礎設施規劃建設項目,進一步完善區域路網基礎設施,促進社會經濟各項事業全面發展,根據廣州市人民政府、佛山市人民政府工作安排,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佛山市南海區人民政府決定實施番海大橋工程。該工程番禺區段位于番禺區石壁街,長約0.5千米。現就該工程建設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番海大橋工程(番禺區段)范圍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等有關文件確定。
二、番海大橋工程(番禺區段)東起廣州市番禺區鐘村街接擬建的南大干線與鐘三路平交,西至陳村水道中線,由佛山市路橋建設有限公司負責建設。工程所涉及的番禺區段征收補償由石壁街道辦事處依照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番禺區的相關規定執行。
三、番海大橋工程(番禺區段)范圍內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顧全大局,積極支持和配合國家工程建設,不得阻撓建設工程的測量、勘探、施工及征收補償工作。
四、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禁止工程紅線范圍內的搶種、搶建等行為。凡屬搶種、搶建的,不納入征收補償范圍,并須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五、違反本通告,拒絕、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定處理;使用暴力、威脅手段,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