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府規〔2019〕5號
丹山河行洪及調水補水工程是我區重要的惠民工程,位于市橋街。現就該項工程建設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丹山河行洪及調水補水工程建設范圍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或水務行政主管部門核定的紅線等有關文件確定。
二、丹山河行洪及調水補水工程由區河涌管理所代建實施,工程用地涉及的征收及補償工作由市橋街道辦事處依照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三、丹山河行洪及調水補水工程建設范圍內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顧全大局,積極支持和配合國家建設,不得阻撓建設工程的測量、勘探、施工以及征收與補償工作。
四、自本通告或房屋征收的決定發布之日起,禁止工程紅線范圍內的搶種、搶建等行為。凡屬搶種、搶建的,不納入征收與補償范圍,并須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五、違反本通告,拒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定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六、本通告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