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府〔2021〕23號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區府直屬各單位:
《番禺區全面推進農房管控和鄉村風貌提升實施方案》業經區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區農業農村局反映。
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
2021年5月7日
番禺區全面推進農房管控和鄉村風貌提升實施方案
為全面推進我區農房管控和鄉村風貌提升,進一步提高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水平,建設與粵港澳大灣區相匹配的生態宜居美麗鄉村,按照《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推進農房管控和鄉村風貌提升的指導意見》(粵府〔2020〕43號)和《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州市全面推進農房管控和鄉村風貌提升實施方案的通知》(穗府〔2020〕11號)有關要求,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將全面推進農房管控和鄉村風貌提升作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加強和改進鄉村治理的重要抓手,作為建設精美農村和粵港澳大灣區世界級城市群后花園的重要內容,以農村人居環境改善促進農村優化發展,不斷增強廣大農民群眾的幸福感、獲得感、安全感。
2020年底前,建立以“一戶一宅”為基礎的農房建設管控制度機制和鄉村風貌提升“1+N”政策體系,農村違法違規建房亂象得到初步遏制。在全區主要交通干線、重要生態廊道和鄉村旅游沿線打造示范片、示范帶,至少打造2個以上示范區域,引領帶動全區農房管控、鄉村風貌提升工作。
2022年底前,宅基地“一戶多宅”、農村違法建設明顯減少,存量整治成效顯著,新建農房管理步入規范化法制化軌道;全區省級生態宜居美麗鄉村示范區、示范鎮、示范村的存量農房率先基本完成微改造,全區基本完成鄉村風貌提升工作,鄉村風貌提升整體效果顯現。
2025年底前,宅基地“一戶多宅”、農村違法建設基本解決,實現農村宅基地和農房建設管理規范有序、管控有效;全區80%以上存量農房完成微改造,廣府特色鄉村風貌和新時代廣州鄉村風貌充分呈現,全區鄉村風貌提升取得顯著成效。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強村莊規劃與農房設計管控。堅持規劃先行,編制“多規合一”、簡約實用的村莊規劃,優化提升農村生產、生活和生態用地布局,強化規劃剛性約束作用。鼓勵村民集中建房,引導村莊建設用地集約化利用。(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番禺區分局依職責負責,各鎮(街)負責落實)
(二)大力宣傳推廣應用農房設計圖集,鼓勵以行政村或自然村為單元,選用1~3種設計圖集,形成協調和諧的農房設計建設風格。(區住房城鄉建設局依職責負責,各鎮(街)負責落實)
(三)嚴格落實“一戶一宅”等宅基地管理規定。嚴格執行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的法律規定,落實《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農村住宅建設管理的實施意見》(穗府辦規〔2020〕18號)和《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實施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20〕17號)有關規定,加快“房地一體確權”、農村宅基地審批以及有關確權登記頒證工作。規范農村宅基地建房審批,村民建房應向具有宅基地所有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自治組織提出申請,經公示和村級組織審核,符合資格條件的報鎮(街)審批,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積占用宅基地。經批準易地建住宅的,村民的原宅基地由村集體收回后統一安排使用。城鎮建設用地規模范圍內,可以通過建設村民公寓、村民住宅小區等方式,滿足村民居住需求。(區農業農村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番禺區分局依職責負責,各鎮(街)負責落實)
(四)強化農村新建住房全程監管與存量違建的處置。各鎮(街)要推行村莊規劃、申請條件、審批程序、審批結果、投訴舉報途徑“五公開”制度,落實審查到場、批準后丈量放線到場、住宅建成后核查到場的“三到場”要求,有效管理村民住房建設。(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番禺區分局、區農業農村局依職責負責,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配合,各鎮(街)負責落實)
(五)加強執法監管,依法組織開展動態巡查,及早發現和處置涉農建房、宅基地使用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堅決遏制農村各類違法建設。加強對歷史遺留問題的研究處置,摸清農村地區存量違法建設底數,建立臺賬。按照農村歷史違法用地和違法建設分類處理相關工作要求,持續推進農村存量違法建房分類處理與分步消化。(區農業農村局、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番禺區分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依職責負責,各鎮(街)負責落實)
(六)有效盤活農村土地資源。深化宅基地制度改革,在尊重村民意愿和維護村民合法權益的前提下,依法通過有償轉讓、有償調劑、有償收回等方式,引導村民有序規范退出宅基地。鼓勵宅基地使用權人經本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后,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符合條件的村民轉讓宅基地使用權。村集體經濟組織可以出租、合作、入股等方式盤活利用農村住宅及宅基地,建立盤活利用產生的土地增收收益臺賬,除依法需上繳的外,全部用于農業農村發展。探索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流轉入市。推進破舊泥磚房及危房清拆、拆舊復墾、拆違騰退地及廢棄宅基地、空心村等閑置地的盤活利用,優先保障村民新增宅基地、村莊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以及鄉村產業發展用地需要。(區農業農村局牽頭、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番禺區分局、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區財政局依職責負責,各鎮(街)負責落實)
(七)有序推進存量農房微改造和新建農房風貌塑造。配合廣州市制定出臺我市鄉村風貌提升負面清單和鄉村風貌修復提升工作指引,有效推進存量農房的改造修復,加強對新建農房的風貌塑造與管控,推動存量農房和新建農房風貌的有機融合與協調和諧,對存量農房,符合“一戶一宅”的,年代較新、風格不協調的進行立面改造與修復,年代久遠、局部破損、有地方特色和使用價值的泥磚房、青磚房加固修繕、活化利用。對新建農房,依據村莊總體風貌定位,鼓勵選用市級農房建設設計圖集樣,有效引導新建房的樣式、色調、風格與整村農房建筑風格及村居環境相協調。(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番禺區分局依職責負責,各鎮(街)負責落實)
(八)因地制宜分類提升村莊風貌。做好一般村莊的整治提升。重點實施破舊泥磚房、削坡建房、危房和違法建筑的清理整治。鞏固改善村莊基礎環境,鼓勵房前屋后點綴建設“四小園”(小菜園、小果園、小花園、小公園),提升村莊綠化美化。(區農業農村局、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依職責負責,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番禺區分局配合,各鎮(街)負責落實)
(九)謀劃好傳統村落的保護修復。保護傳統村落格局、風貌、環境等要素構成的整體空間形態,重視挖掘鄉村人文歷史、風土人情、名人軼事以及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活化利用革命遺址及文物古跡、歷史建筑、傳統民居、名人故居、工場作坊遺址、古樹名木和古驛道等,修繕要嚴格審批,修舊如舊。搞好地域村莊的特色打造。突出傳統文化習俗、傳統建筑風貌特色,建設各具特色、各美其美的廣府美麗鄉村,推進旅游文化特色村認定。(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番禺區分局依職責負責,區農業農村局、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配合,各鎮(街)負責落實)
(十)以點帶面示范引領促風貌提升。以省級生態宜居美麗鄉村示范區、示范鎮、示范村和省級新農村示范片、美麗鄉村群等為重要節點,利用山水林田湖、河流水道點綴串聯,結合古驛道修復、“四好農村路”、村道硬化、綠道碧道建設等工程,連點成面推進鄉村風貌提升。鼓勵各鎮(街)規劃打造地域特征鮮明的鄉村風貌一區一品牌。(區農業農村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水務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依職責負責,各鎮(街)負責落實)
(十一)沿線連片建設美麗鄉村。加快推進“美麗廊道”建設,落實鐵路沿線周邊環境綜合整治有關工作方案,優先在交通主干線沿線等開展農房外立面適度整飾,保證沿線村莊整潔悅目。選擇2~3條重點鄉村生態旅游線,推進鄉村旅游標準化建設,完善旅游標識標牌、旅游廁所、停車場、游客咨詢中心等鄉村旅游“八小工程”,結合沿線各類項目建設,連線打造旅游景觀和特色農業景觀,提升沿線鄉村風貌,構建民居風貌協調、田園氣息濃郁、體現廣府特色的鄉村風貌示范帶、示范片。(區農業農村局、區文明辦、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區交通運輸局依職責負責,各鎮(街)負責落實)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健全工作機制。由區農業農村局牽頭,會同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番禺區分局、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等相關職能部門,建立我區農房管控、鄉村風貌提升和宅基地管理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統籌謀劃全區工作,研究解決工作推進中的重點、難點問題,落實市統籌、區主體、鎮(街)實施的工作機制。將農房管控和鄉村風貌提升納入我區鄉村振興工作實績考核,列入區領導干部聯系鄉村振興工作重點關注和督促指導工作內容。各相關部門要盡快制定完善“1+N”政策文件體系,加強溝通協商,形成工作合力,抓好任務落實。各鎮(街)要加強對農房管控和鄉村風貌提升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壓實主體責任,確保實施到位。
(二)統籌優化資金保障。要統籌區級財力和省、市級涉農資金等,借助金融服務鄉村振興戰略機制、市屬國企聯系鄉村振興機制、“千企幫千村”平臺、政府專項債券、鄉賢捐贈等多種途徑,不斷拓寬投融資渠道。鼓勵金融資本、社會資本參與整村農房改造與風貌提升,強化投入保障。
(三)加強宣傳引導支持。加強對農房管控和鄉村風貌提升工作的宣傳引導,積極參加省鄉村振興大擂臺直播大賽及十大美麗鄉村系列評選活動。發揮相關規劃設計單位專業優勢,加強對存量農房改造、新農房建設和村莊風貌提升的技術指導。深入推進“三師”專業志愿者下鄉、“大師小筑”等設計下鄉專業技術服務,鼓勵建立駐鎮(街)設計師制度,探索建立符合鄉村特點的技術服務長效機制。加強鎮(街)干部、扶貧干部、鄉村建筑工匠和建設管理人員培訓與隊伍建設,充實基層農房管控工作人員和技術人才,建立鄉村建設協管員機制,為工作開展提供人才技術支撐。
(四)完善長效管護機制。全面加強農村人居環境管護工作隊伍建設,加快推進農村人居環境管護工作由村黨組織一個口子統籌、本村村民組成一支隊伍實施、建立一套制度進行規范并納入村規民約,充分發揮村民作為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鄉村風貌提升工作的建設者、管理者、受益者的主體作用,做到常治長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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