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府〔2023〕23號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區府直屬各單位:
現將《廣州市人民政府轉發關于開展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穗府〔2023〕5號)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區實際提出以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做好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統籌開展投入產出調查,摸清我區新時期經濟社會發展“家底”,對于準確把握經濟運行新變化、新特征,加強和改善宏觀經濟治理、科學制定中長期發展規劃,推動我區經濟高質量發展,奮力夯實市委、市政府賦予“智造創新城”戰略定位具有重大意義。全區各鎮(街)、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此次經濟普查的重要性,統一思想認識,把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列入2023年重要議事日程。全區各鎮(街)要將經濟普查作為“一把手”工程來抓,各有關部門要落實行業管理主體責任,根據我區實際采取切實有效措施,確保高質量完成普查任務。
二、為確保普查工作的順利開展,我區將按照國發〔2022〕22號文、粵府〔2022〕116號文、穗府〔2023〕5號文要求,成立由區政府領導任組長的番禺區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和協調全區經濟普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統計局,具體負責全區普查的組織實施和協調工作。各鎮(街)要及時設立相應的普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結合屬地實際制定詳細工作計劃,抓緊落實普查經費、人員、物資、場地,充分調動部門基層力量,廣泛組織動員社會力量,認真組織好屬地的普查工作;各部門、各單位要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建立工作會商協調機制,共同開展普查工作,并組織督促下屬單位積極配合普查工作;掌握普查對象有關普查資料的各級部門要及時準確提供本部門的行政記錄和數據信息。各鎮(街)要按照財政分級負擔的原則,將普查經費列入相應年度的本級財政預算,重點確保普查任務較重村居的經費保障,保證經費及時安排、按時撥付;各普查機構要加強對經費的管理,本著厲行節約的原則,專款專用,及時支付聘用人員的勞動報酬。
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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