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由: 2008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新法)正式實施。新法在多方面作了重大調整,如:企業規章制度的有效性,企業在勞動合同簽訂中的告知義務,試用期與勞動合同期限的關系,勞動合同的效力及解除條件,經濟補償金的支付等。這些新的規定對我區民營企業現行的人力資源管理方法、勞動關系及用工策略等有很大的影響,直接提升了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成本。許多企業,尤其是勞動密集型企業,在經歷了人民幣升值、環保壓力增加、出口退稅調整、土地成本增加等一系列成本增加之后,勞動力成本的再次上升繃緊了企業主的神經,使他們深感艱難。這時,能否正確理解和認真貫徹新法,調整原有的勞動關系模式,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是民營企業、也是政府面臨的新考驗。 據了解,新法對我區民營企業的影響主要有:一是用工成本的提高使一些“低成本—低技術—低利潤”的企業發展將難以為繼,必須向靠管理、靠技術和靠市場獲取利潤轉型。二是新法對企業用工的規定越來越嚴格,同時也給企業勞動用工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適應新變化,企業勞動用工管理必須轉型。由原來的“消極、被動、事后、缺位”管理向“積極、主動、事前、到位”管理轉型。這一轉型過程將是一個殘酷的優勝劣汰的過程,有一批企業面臨生死考驗。而能經受住考驗成功轉型的企業將迎來質的飛躍,做強做大。 辦法: 為促進我區民營企業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積極轉型,實現可持續發展,提出以下建議: 一、加強學習宣傳,使企業正確理解和執行新法 從傳統觀念上看,新法的實施增加了企業的用工成本和風險,一些企業經營者和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因此不能正確理解新法,持消極態度,必須通過組織學習和討論,加強新法知識的普及,使他們了解實施新法是為了讓企業建立和諧的勞資關系,是提升企業綜合能力的契機,有利于企業的可持續發展。企業家必須具有長遠戰略眼光,在貫徹新法的過程中不斷提高生產經營管理水平,只有這樣,才能實現企業的長遠發展。在學習宣傳的具體做法方面,可借鑒鐘村鎮的經驗:去年年底鐘村鎮某企業發生勞資糾紛后,鎮委、鎮政府迅速采取積極的措施宣傳新法,讓企業和員工了解新法、學習新法,把工作做在前,避免再發生同類型事件。一是對全體駐村干部進行普法教育,增強干部的法律意識,讓干部做好村民、員工的教育和引導工作;二是從鎮的各個部門抽調人員組成綜合巡查組,加強監控,防微杜漸;三是組織編印《正確解讀〈勞動合同法〉員工釋疑篇》張貼于企業的廠務公告欄內,編印《〈勞動合同法〉實施注意事項》發放給企業,加強對企業和員工的引導和教育。 二、規范企業用工制度,提高勞動管理水平 一是企業應對人員現狀、用人需求、勞動合同狀況、相關規章制度等進行一次系統梳理,妥善處理近期合同到期員工的續簽,逐步優化人才隊伍。二是要規范崗位職位說明書,使企業的人力資源規劃、人員招聘與配置、培訓與開發、績效考核、薪酬管理等更加科學合法,也讓員工明確自己的職責。當員工不能勝任崗位職責工作時,企業能有效舉證。三是根據目前企業各崗位及人員的信息合理確定勞動合同的簽訂期限,同時使勞動合同制定、簽訂、續訂、解除、終止的流程合法化、手續規范化。四是針對新法的相關要求修改和健全規章制度,明確嚴重違紀、重大損失、嚴重損害等標準,并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向員工公示,作為員工的行為準則和依法管理的依據。 三、規范招聘流程,嚴把招聘關 新法規定,用人單位對不能勝任工作的員工解除合同須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因此,企業應依據新法,設計完善《應聘人員登記表》,要求應聘者如實提供家庭情況、聯系電話、學歷、執業資格、職稱、工作經歷、健康狀況等信息。負責招聘的人員必須熟練地掌握招聘崗位的操作流程、工作職責,嚴格篩選企業所需人員,提高招聘質量,盡量避免由于招聘的疏忽使企業承擔更大的人力成本。 四、樹立證據意識 證據是發生法律糾紛時審理的依據。打官司就是打證據,沒有證據,有理也可能敗訴。因此,企業和員工都必須樹立證據意識,從而更好地運用法律維護自己的權益。如新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而公示和告知也需要有證據證明。以前不少企業在出臺制度時并沒有公示,或者不是按法律有效的方式公示。如只是開會宣讀、張貼、發送電子郵件等,當員工否認知情時難以舉證。因此,建議采用簽收表制度,或在公共場所張貼的同時進行拍攝或錄相,如果采用電子郵件,須明確讓員工回復。 五、完善工會建設,發揮工會作用 目前很多民營企業對工會的認識存在誤區,認為工會總是偏袒員工,是企業主的對頭。沒有意識到,更沒有發揮好工會在構建和諧勞資關系中的積極作用。新法有多條關于工會的條款,明確了工會在包括大范圍的裁員、集體合同的訂立、單位規章制度的制訂等相關領域的職能。這樣,一方面要求企業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不能僅僅由老板或管理者決定,必須“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另一方面,企業家要認識到工會其實是勞資雙方的“潤滑劑”和“傳動皮帶”,可以幫助勞資雙方實現“共贏”。由于企業各重大事項有工會的參與更具法律效力。而且工會對本身參與決策的事項會盡力幫助企業貫徹落實,也更易被員工接受。因此,各企業應重視完善工會建設,改變由人力資源總監或者副總裁兼任工會主席的做法,按法律要求組建工會,真正發揮工會作用。 六、加強企業文化建設,增強企業凝聚力 人力資源管理的根本目的是建立一支高素質、高境界和高度團結的隊伍,以及創造一種自我激勵、自我約束和促進人才脫穎而出的機制,為企業的快速成長和高效運作提供保障。分析我區企業的成功經驗,不難發現,許多優秀人才都是被企業深厚的文化氛圍所吸引沉淀下來的。因此,企業要重視搞好企業文化建設,營造一種吸納、激勵、留住優秀人才的良好文化氛圍,讓員工感受到企業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如番禺電纜廠有限公司以“創百年企業,立國際品牌”為目標,加強企業文化建設:與區圖書館合作建立我區第一家企業圖書館、與區公安分局合作建立全國第一個警察公共關系實踐示范基地、與區司法局合作建立我區第一個法律進企業實踐示范基地。企業建有員工文化活動中心,自編、自導、自演的節目曾多次獲得省、市、區各級的獎項。駿發電力工程有限公司則通過推出“置業安家”計劃幫助員工置業,留住員工;成立讀書會,營造學習型企業,凝聚人才。這些都值得我區民營企業學習和借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