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由: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我區經濟的快速發展,大量的外來務工人員(簡稱外來工)到我區務工經商。截至2007年末,我區登記在冊的外來人口有955150人,其中外來務工人員796793人。外來工已成為我區勞動力的重要組成部分,為我區的持續繁榮和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但是由于我國城鄉二元體制格局的影響,外來工群體的一些基本民生問題仍然得不到有效保障,其中外來工就醫難、看不起病就是一個比較突出的問題。為此,我們對外來工的醫保和就醫情況進行了調研。 一、我區外來工參加醫療保險的現狀 除少部分高收入外來工參加了商業醫療保險外,我區絕大部分外來工參加的醫療保險有如下三種形式:一是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這是我區外來工參加的主要醫療保險形式。我區在政策上將外來工完全納入城鎮職工社會保險范圍,要求用人單位為外來工一并購買養老、工傷、失業、醫療、生育五項社保,與市民享受同樣的待遇。據有關數據顯示,截至2008年1月,全區有參保單位12817個,參保總人數425740人,其中外來工237806人,占56%。盡管如此,參保的外來工仍然只是少數,只占在冊外來工總數的30%(還有部分外來工不在冊)。二是外來工原籍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近幾年我國許多地區都已建立起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簡稱新農合)。在我們的問卷調查中,有32%的外來工參加了原籍的新農合。但是,大多數已經參加新農合的外來工認為“路途遙遠,報銷手續繁瑣”和“異地補償比例較低,幫助不大”,有些甚至表示“以后不想參加了”。三是個別外資企業運作的外來工合作醫療。這些企業從外來工工資中按月扣少量資金作為合作醫療基金,在企業內部實施合作醫療,籌資和補償辦法由企業決定。 關愛外來工身心健康,切實解決他們看病貴、看病難問題,關鍵在于完善外來工醫療保障體系,維護他們依法享有基本醫療保障的權利。按照我國農村勞動力向城鎮轉移、農村逐步實現城市化以及城鄉一體化發展的方向,完善外來工醫療保障體系的目標應該是將沒有參加新農合的外來工真正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二、將外來工完全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在實施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 “外來工參保難”是全國普遍的問題,我區采取醫保與其他社保捆綁征收的方式,在將外來工完全納入城鎮基本職工醫療保險的過程中也同樣存在一些問題和困難: (一)部分用人單位逃避繳納社保的責任。按規定用人單位應為職工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約占工資總額的20%。部分用人單位從勞動力成本考慮,只為少數管理人員和技術骨干繳納社保,不愿按規定給所有外來工繳納社保。再加上有些外來工不了解國家有關社保的規定,給用人單位逃避社保義務提供了可乘之機;有些外來工則礙于形勢(勞動力市場供大于求,勞動者處于弱勢位置),不敢提出簽訂合同或參加社保的要求,惟恐失去來之不易的工作。 (二)外來工參加社保的積極性不強。這主要因為我國目前的各項社會保險在年限、繳費辦法和給付待遇方面都是依據穩定就業的情況制定,對于流動性強、待遇偏低的外來工,制度設計和保障缺乏考慮。具體而言:一是目前社保關系不便轉續。在我省參保的外來工只有在省內累計繳納滿15年以上,才可按規定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多數外來工從事的是技術要求不高的簡單勞動,流動性大,很難累計在廣東打工15年之久。二是許多外來工的收入偏低。對于多數外來工來說,工資收入主要用于維持日常生活開支和撫養小孩、贍養老人,生活拮據,參保一般不能馬上受惠,還會減少當前收入,因此不愿參保,有的外來工甚至主動要求用人單位將應繳的社會保險費直接發放。 (三)外來工就醫困難。由于多數外來工沒有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看病費用全部需自己承擔,再加上收入水平偏低,所以外來工就醫難現象比較普遍。在我們的調查中,對于“您生了病,一般選擇到哪里看病?”,有10%的外來工選擇“便宜的無資質的診所”或者“自診、藥店買藥”;對于“您是否關注就醫的醫療機構及所從事的醫療活動是否合法、收費是否合理”,有38%的外來工選擇“不關注,只關注方便和便宜”。此外,我區還有不少外來工患大病住院后因無錢支付而造成欠費。據初步統計,外來工在區級醫院的欠費占相當大比例。以2007年為例:在區人民醫院,外來工欠費金額174萬元,占欠費總額375萬元的46%;在何賢紀念醫院,外來工欠費25萬元,占欠費總額42萬元的60%;在區中醫院,外來工欠費24萬元,占欠費總額40萬元的60%。 辦法: 中共十七大報告明確提出:“規范和協調勞動關系,完善和落實國家對農民工的政策,依法維護勞動者權益。”保障外來工享受基本醫療保障的權利,構建和諧勞動關系,是貫徹落實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的具體體現,因此我們建議: (一)提高對外來工參加醫療保險重要性的認識。組織外來工參加醫療保險,是切實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構建和諧社會和促進經濟發展的迫切需要。《國務院關于解決農民工若干問題的意見》指出“要根據農民工最緊迫的社會保障需求,堅持分類指導、穩步推進,優先解決工傷保險和大病醫療保障問題,逐步解決養老保障問題”。近兩年,根據我省《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民工工作的意見》的規定,我市、我區積極推進工傷保險擴面工作,允許未參加社會保險的農民工先行參加工傷保險。我們認為在做好工傷保險擴面工作的基礎上,有必要參照工傷保險擴面的做法,優先解決外來工醫療保險問題,改變醫保與其它社保捆綁征收的辦法,允許未參加養老保險的先行參加醫療保險。在此基礎上,對外來工進行必要的分類:一類是工作較穩定、簽訂長期勞動合同的外來工,參加城鎮職工“統帳結合”、既保門診又保住院的綜合醫療保險;另一類是簽訂短期合同的外來工,參加專為外來工設立的以保大病和住院為主的只建統籌基金的住院醫療保險。 (二)探索制定外來工大病(住院)醫療保險辦法。大病往往導致外來工喪失基本的勞動能力,失去收入來源,因病返貧,不利于社會的和諧與穩定。因此,建立外來工大病醫療保險是當務之急。按照我國勞動和保障部《關于開展農民工參加醫療保險專項擴面行動的通知》(勞社廳[2006]22號)和我省《關于印發農民工參加醫療保險專項擴面行動方案的通知》(粵勞社函[2006]736號)等文件精神,農民工醫療保險的原則應是“低費率、保大病、保當期、以用人單位繳費為主”。根據這一原則,近兩年我國、我省已有不少地區先行建立了農民工醫療保險,形成了許多可借鑒的做法和經驗。據了解,目前我市的外來工醫療保險方案也在醞釀中。據調查,我區外來工、用人單位以及公立醫院普遍希望或者建議制定外來工大病(住院)保險。問卷調查中,有77%的外來工認為“有必要設立外來工大病醫療保險”。有些企業向鎮(街)詢問外來工能否參加我區城鄉合作醫療。公立醫療機構也建議參考我區城鄉合作醫療的繳費和記賬比例,降低參保門檻,以此調動企業和外來工參保的積極性。綜合以上情況和意見,我們認為我區作為廣州市外來工較多的一個區,應待廣州市外來工醫療保險方案出臺后,盡快結合我區實際,為我區外來工“量身訂做”外來工大病(住院)醫療保險。 (三)在醫保定點醫療機構探索醫保費用的總額預付方法。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管理,完善醫療服務協議和結算辦法,積極推行按總額預付、按病種付費等結算方式,引導定點醫療機構采用基本藥物,使用適宜技術,按照規范診療程序提供急慢性疾病診斷、治療和康復等醫療服務。探索建立首診、雙向轉診以及醫療保障管理服務獎懲機制,合理高效地利用外來工醫療保險基金,確保外來工醫療保險待遇和基金收支平衡。 (四)提高農村和社區衛生服務水平,降低診療費用。通過多種途徑,吸引外來工去基層接受首診,形成“小病去社區,大病去醫院”的觀念。應合理布局農村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網點;實施收支兩條線,在宏觀上拉開農村和社區醫療機構與大醫院診療費用的差距,鼓勵農村和社區的醫生使用低價藥品;從人員和設備上,政府要加大支持力度,提高基層醫療機構的診療水平。衛生部門應出臺政策鼓勵區屬醫院的專家定期到農村和社區醫療機構開展坐診帶教活動,并將之作為今后考核醫生業績的重要方面。 (五)加大普法宣傳力度,使用工單位和外來工全面準確地了解醫保政策法規。一是宣傳內容要全面。通過宣傳《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我區的外來工醫療保險政策,使外來工提高社會保障意識和維權意識,讓他們相信社保政策的實施是保護他們的權益,自覺維護自身的社保權益;促使用人單位守法經營,讓業主和管理者認識到為外來工參保可以解決員工后顧之憂,穩定人心,并且形成歸屬感,有利于企業可持續發展。二是宣傳形式要靈活多樣,通俗易懂。如在新聞媒體互聯網介紹外來工醫保政策,向參保外來工發放宣傳資料,開設外來工參保政策咨詢熱線,多種方式相結合,方便不同層次的外來工準確了解醫保政策。 (六)加強勞動監察執法力度,嚴格懲處違法行為。外來工簽訂勞動合同是參加醫療保險的前提,要深入、持續地開展勞動合同、外來工參保實施情況的檢查。一是加強勞動監察隊伍建設,建立起區、鎮(街)、村(居委)三級勞動保障監察網絡,建立一支有足夠數量的執法隊伍,充分發揮勞動保障監察協管員的作用,常年巡回檢查,加強一線監察執法的力度和深度。二是要根據醫保擴面行動的實際情況,合理配備醫保經辦人員,加強醫保經辦人員隊伍的力量。三是加強鎮(街)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的建設,實現就近、就地解決勞動爭議。四是加強群眾和社會監督,擴大舉報措施,做到舉報一處,查處一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