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炳光委員: 您提出的區政協十二屆三次會議提案第60號《整治非法改裝貨車,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貨車改裝超載現象的確存在,給道路交通安全帶來了一定的安全隱患,對此,我局認同提案的內容和建議。而一直以來,公安、交通等政府部門都將非法改裝上路、超高超載行駛等運輸違法行為作為交通整治的其中一項重點內容來抓。其中,區交警大隊主要抓好以下兩個環節的工作。 一是“路面堵”。結合創建全國文明城市迎檢工作中交通秩序大整治的任務要求,區公安交警大隊在全區主干道加強對包括非法改裝貨車在內的五類高危車輛查處,將轄區道路整治工作任務,分解到交警大隊領導、中隊長、責任民警,落實崗位責任制,實現“責權到人、路段包干”,大隊領導包片、中隊長包主干道、責任民警包路段,并按照工作目標要求進行整治。 二是“抓源頭”。交警大隊車管部門嚴把車輛質量關、駕駛員考核關。對各車輛檢測站做好車輛安全技術檢驗工作,嚴格執行GB7258國家標準,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標準,建立并完善監督機制,嚴把車輛審驗關,對不符合標準或不合格的車輛,一律不予通過檢驗,對有涉嫌造假行為的,一律予以查扣證件或車輛,并追究有關責任。 經過政府多部門的聯合持續整治,目前此現象已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遏制。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們將從以下六方面進一步加大對貨車的管理力度。 一是嚴把營運貨車二級維護竣工檢驗關。按照相關法規關于營運車輛“強制維護,視情維修”的規定,加強對營運貨車二級維護監管。嚴格按營運車輛綜合性能檢測的國家標準要求對營運貨車進行二級維護竣工檢測,對車輛安全性能、外廓尺寸重點把關。 二是嚴厲打擊非法改裝行為。一方面,區公安、交通等相關職能部門將深入開展無證機動車維修經營整治行動,鞏固整治成果,防止無證維修店檔非法改裝貨運車輛;另一方面,進一步加強對機動車維修企業經營行為的監督檢查,發現非法改裝行為的,一律依法進行嚴厲查處。 三是加強路面稽查執法。結合“治超”行動,在依法設立的稽查點,對過往貨運車輛進行檢查,發現實際核載不符和非法改裝的車輛,依法予以查處。 四是強化新增許可車輛和車輛年度審驗管理。在新增車輛申請辦理許可時和車輛進行年度審驗時,一律要求必須提交車輛外形、結構檢測報告,只有經檢測合格后方準予營運。 五是加強對貨運企業和貨運站場的監管。結合對貨運企業和貨運站場的日常管理工作,進一步加強對貨運公司車輛的檢查力度,督促貨運站場切實貫徹落實“三檢”制度,防止非法改裝車輛參加營運。 六是根據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區工商部門將進一步加大對流通領域汽車配件行業的無照經營和經銷假冒偽劣、商標侵權、無合法來源手續證明商品等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保障道路交通 非常感謝您對我區交通管理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