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益軍委員: 您提出的區政協十二屆三次會議提案第64號《進一步加強醫療衛生監督,加大力度打擊非法行醫》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我區人口接近200萬,醫療需求大。近年來,政府對醫療的投入不斷增加,而且不斷進行機構調整,但是,仍然難以滿足不同層次的醫療需求。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仍然突出。 為了緩解這種需求矛盾,社會力量辦醫近年得到很大的發展,到2007年,社會力量舉辦的醫療機構達到70多家。但是,由于社會力量舉辦的醫療機構大部分以營利為目的,往往為了降低成本放棄質量,聘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不具備執業條件的醫療項目。原有的政府舉辦的醫療機構,也由于需要在競爭的醫療環境下生存,趨利性導致不同程度出現一些違法的現象,給群眾的生命安全帶來極大的隱患。 與此同時,各類無證醫療機構也伺機出現。從2004年開始,我區綜合執法大隊接受衛生局的委托,對無證行醫進行取締,無證行醫現象得到遏制。從第一年取締的600多宗,降低至去年的128宗。明目張膽、大張旗鼓的無證行醫基本消失,但行醫地方逐步從當眾轉向偏僻,行醫時間從白天轉向黑夜,行醫方式從直接接診轉向中間人牽線,行醫對象也面向公眾轉為特殊群體。其危害性仍然不容忽視,每年因為無證行醫致死傷的也有不少。2007年非法行醫致死達到5例。 醫療行為與群眾的生命安全戚戚相關,醫療質量好能治病救人,醫療質量不好則草菅人命。對醫療行為的監督是政府衛生行政管理部門的主要職責。但是,在監督管理上現在存在一些問題,一是監督人手不足。監督的主體是區衛生局,具體落實是區衛生監督所,而區衛生監督所現在要負責的衛生監督工作包括食品、環境、職業衛生、學校衛生、醫療衛生5大類別,能安排醫療衛生監督的只有1.5人,難以面對全區的監督管理需要。二是監督手段不足。監督醫療機構的法規是1994年實施的《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很多條款已經難以適應現在監督的需要。況且,新出現的無證行醫特點,更需要部門聯動給予打擊。 為了進一步加大打擊非法行醫的力度,保障人民群眾的利益,我們提出以下措施: 一、提高認識,把打擊非法行醫作為落實以人為本治國理念的重要措施。非法行醫危及群眾的生命安全,同時也危及整個醫療行業。非法行醫不能有效遏制,不但會隨時危害群眾的生命,同時也會影響醫務人員的形象,影響政府醫療體系的公信力。群眾則無法病有所醫,影響社會的安定繁榮。 二、部門聯動,增強打擊非法行醫的力度。前段時間的實踐證明,在區政府的領導下,區衛生局與區綜合執法局建立委托機制,并且互相配合支持,對無證行醫見一個打一個,見兩個打一雙,這種機制有效地利用現有政府的執法組織及力量,符合統一高效原則。下一步,相關部門應該繼續緊密配合,對出租屋內、藥店坐堂行醫,醫托等給予有效打擊。 三、加強現有醫療機構的監督。醫療機構的趨利性使醫療機構不能單純以治病救人作為出發點和最終目標,在執業過程中必須加強監督管理,這樣才能確保安全。一是重點對社會醫療機構監督管理,針對聘用非衛生技術人員,超核準科目執業,非法從事計劃生育手術,科室承包等進行打擊。二是建立誠信體系,探索醫療機構量化評級制度。三是利用行政管理職能,督促政府醫院做好依法行醫的帶頭人。 四、加強監督力量。增加區衛生監督人員編制,根據現有醫療機構的數量,需要增加至5個編制人才能保證醫療執法(不包括無證行醫整治)。 非常感謝您對我區衛生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