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由: 路邊擺攤現象一向是各國城市管理中的“痼疾”。一方面是弱勢群體——小攤主們的生計;另一方面是關系到城市形象的市容市貌和交通安全。如何平衡這兩方面的利益成了一個大難題,它困擾著許多國家的政管理部門。我區也存在著路邊擺攤現象,小攤販主們與城管部門像捉迷藏一般周旋著。解決這一問題,以往采取簡單的方法和單一思路,其主要辦法就是一個字“禁”。其實國內外有許多經驗值得我們借鑒。 韓國:小攤已經形成一種“道路文化” 韓國政府充分認識到小攤主屬于弱勢群體,允許他們成立自己的組織保護自身利益。韓國的攤主們自己成立了“全國攤店業主聯合會”,擁有自己的網站等。韓國的媒體和大眾對小攤并不反感,反而認為其便利了人們的生活。很多大學生將其作為創業或業余掙錢的好方式,而并不認為路邊擺小攤是一種低級的商業行為。 韓國也將小攤問題上升到影響城市形象的高度,因而擺攤設點的主管部門不是各級地方自治政府,而是文化觀光部門。政府在允許擺攤設點的地區強化后勤服務。各攤主在出攤時也秩序井然。有的攤主直接把一輛大型客車改裝成一個流動的超市和時裝屋。在全市到處流動,其本身就是一道亮麗的城市風景。 一提起小攤,韓國人會津津樂道地說起路邊的小吃。在韓國,賣小吃的攤子叫“包裝馬車”。很多“包裝馬車”還裝有動力,有的直接從小卡車改造而來。不僅年輕的學生喜歡在“馬車”里聚會,中老年的人也會在上下班時順便來到“馬車”前吃上一口。韓國的小攤已經從過去比較單一的小吃攤,發展到花店、壽司店、服裝店、日用品店,可謂種類繁多,難以計數,而這些店又大多是裝飾得很有個性的移動商店。韓國MBC電視臺甚至將小攤稱之為一種“道路文化”。 大多數韓國人的生活習慣屬于“夜貓型”,在一些繁華地段,基本上是24小時人流不斷。夜晚的韓國小攤更是街頭不可缺少的一道風景。不論什么地方在晚上12點到凌晨4點,是沒人管制的,所以也有攤主只是在這個時間才出來,照樣可以生意興隆。在韓國,小攤一般是沒有什么稅收的,只要你申請加入“小攤業主協會”,獲得批準后你就可以“出攤”了。 韓國政府對路邊小攤的管理總體上采用區域管理的辦法。即政府將市區劃分為三類:第一類是“絕對禁止區域”,指擺攤造成通行不便,嚴重影響市容的地區。主要包括主干道、火車站、汽車站、廣場、人行道和車道不區分的輔助干線道路等區域。第二類是“相對禁止區域”,指妨礙城市美觀等危害程度較小的地區,在這里對攤位的規模、擺攤的時間和經營范圍有一定的限制,對申請在此擺攤要嚴加管理。第三類是“誘導區域”,一般包括和住宅區分離的城市中心外圍的空地、車輛通行很少的河溪兩側道路、經過長時間形成的傳統市場內的道路。政府一般允許在這些地方擺攤設點,但對營業時間和經營范圍也有限制。區域和時間劃分清楚不僅有利于執法部門區別對待,也有利于擺攤設點者的自覺遵守 法國:依法管理與服務是市政管理的核心 對于市政管理中的問題,一般來說,法國先是由經濟學家、社會學家、社會調查統計部門通過調查,核實、了解相關問題,然后提出解決方案及立法管理的相關建議,政府在經過與專家的磋商并聽證之后,提出相關法案交由立法機構討論成法,或者在原有法律基礎上進行補充與修改。因此,可以說,依法管理與服務是法國市政管理的核心。 法國巴黎的跳蚤市場有百年歷史,開始也經歷過臟、亂、差的過程。巴黎市對跳蚤市場的管理方法是,將巴黎市區接近環城路的各個城門附近的街道,在一周時間內分別辟為舉辦跳蚤市場的地點,相關的交通管制提前公布于眾,并成為一項制度。定時、定地、輪流舉辦,可以避免商販到處亂跑,也可以方便市民逛此類市場。為了保證交通,相關路口設立告示牌說明今天有跳蚤市場,請開車人繞行。一般是周末舉辦這類跳蚤市場,請警察和消防隊來維持秩序,而附近村莊和城市里的人也將此當作一次周末消遣和休閑游。在管理逐步走向規范化、法制化和現代化的過程中,跳蚤市場不僅沒有減少,相反還擴大到了全國各個城鎮和村莊,其功能與種類也增加了很多。 美國:只有警察才能開罰單 美國也沒有城管人員,只有警察才有權開罰單。對各類街頭小販管理非常嚴格,除了必須取得營業執照外,對營業時間、營業地點和營業方式也都有種種規定。在紐約市的一些地區,只允許小販們晚7點后擺攤。 與以往嚴查、嚴管為主要手段的普遍做法不同,上海、重慶兩市,先后實施了“不再一律封殺馬路攤點”和“有序開放馬路攤點”的舉措。 上海市市容局環衛處處長孫芝興表示,面對5萬以上的無證商販,光靠堵截很難奏效,且其中確有部分攤點滿足了群眾的生活需要。因此將允許一部分小商小販存在,并為他們頒發臨時許可證。為此,還將專門出臺法規《城市設攤導則》。 重慶市已經規劃了400多個馬路攤區,設置攤位1萬多個,主要出售一些日常小商品,解決弱勢群體的就業問題。 在此之前,烏魯木齊已經對小商販的管理方面進行過有益的嘗試,小商販在當地被當作城市的“寶貝”,而且收到了良好的經濟效益。此舉也使得在全國個體戶數量下降的大背景下,烏魯木齊個體戶數量有增無減,達到6.56萬戶,從業人員達到12.4萬人。2006年,烏魯木齊年生產總值571億元,其中第三產業實現增加值334億元,占59%。 辦法: 小商販應該是城市多樣性的一部分。但長期以為來,因為馬路攤販涉及交通、質量、衛生甚至不公平等問題,我國城管部門對小攤販普遍采取查抄沒收的嚴厲措施,這不但沒有解決城市小攤販問題,反而影響了政府形象。事實上,在世界很多國家如韓國、法國、泰國都沒有采用徹底消除城市小攤販的措施。在借鑒國外經驗的基礎上,我國部分城市如上海、杭州、烏魯木齊、南京等開始部分解禁街頭攤販,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受到社會普遍歡迎。 建議區政府有關部門以人為本,充分體諒社會低層人士的疾苦與無奈。在借鑒國內外的管理經驗上,從以下幾方面探索解決馬路攤販的管理問題: 第一、允許在規定的時間、指定的地點,在該社區附近設立小攤販。 第二、政府應對小攤販實施嚴格的許可證制度。 第三、政府應從衛生、環境、安全出發制定體系完備的管理制度。 第四、政府應實行每周一次的定期檢查制度,檢查過程中發現的不合格小攤販,即行取締。 第五、統一攤販設施、統一攤販著裝,以便民為最終目的,將小攤販建設成為該社區的一大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