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番禺總支部: 您們提出的區政協十二屆三次會議提案第102號《關于加快換用管道天然氣進程的建議》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瓶裝液化氣用戶的燃具改造問題 由于瓶裝液化氣與管道天然氣的特性不同,熱值也不同,因此瓶裝液化氣用戶要換用管道天然氣時,其家用燃具(包括燃氣灶具和燃氣熱水器)必須進行改造或換新。根據廣州市政府《關于實施天然氣置換工作的通告》(穗府[2006]41號)精神,家用燃具使用期不超過5年,燃氣公司可免費為每個家庭改造一臺燃氣灶具和一臺燃氣熱水器;若家用燃具使用期超過5年,從安全角度考慮,燃氣公司一般不直接對原有燃具進行改造,而是建議用戶重新購買新的適用的燃氣器具。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家用液化石油氣灶具和熱水器使用期限為8年,到期必須更換。經調查,我區很多燃氣用戶在換用管道天然氣時,其燃具實際上已基本到報廢年限,為確保安全,必須予以更換。 二、關于管道天然氣的換用進程問題 我區約有10萬戶管道燃氣用戶,目前通過置換使用上管道天然氣的居民和工商業用戶有52153戶。由于上游天然氣供應量不足,導致我區天然氣置換工作未能全面鋪開,如強行鋪開會因氣源短缺原因造成部分用戶停氣。因此我區換用管道天然氣只可采取分期分片、先易后難的方法實施,在保障目前在用的管道燃氣用戶的基礎上,逐步推進天然氣使用的置換工作。 為了在氣量保障上加速推進天然氣的置換工作,區內兩家管道燃氣公司正在申報建設液化天然氣(LNG)后備應急氣源站和天然氣接收站,該項目建成后可確保我區天然氣穩定供應,為加快推進天然氣置換工作創造條件,使我區更多市民早日用上管道天然氣。 非常感謝您們對我區市政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