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番禺總支部: 您們提出的區政協十二屆三次會議提案第103號《市橋城區應盡快實現煤混氣改天然氣工程》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市橋城區的天然氣置換問題 負責市橋城區供氣的廣州港華燃氣有限公司原計劃于2007年底前將供氣范圍內使用管道代天然氣的用戶逐步實施天然氣置換,但由于廣州市對我區的天然氣配額不足,導致廣州港華燃氣有限公司未能按原計劃對市橋城區現有管道代天然氣用戶進行天然氣置換。若強行置換,將會因氣源短缺造成部分用戶停氣,給居民生活帶來不便。 為了從氣量保障上加速推進天然氣的置換工作,使廣大市民早日用上更加環保的管道天然氣,區內兩家管道燃氣公司一方面加強與上游供氣單位溝通,爭取更多的天然氣配額,另一方面正在申報建設液化天然氣(LNG)后備應急氣源站和天然氣接收站,該項目建成后可確保我區天然氣穩定供應,為加快推進天然氣置換工作創造條件。 二、關于我區在用管道燃氣的種類及管道燃氣的價格監管問題 目前,我區在用的管道燃氣有三種:管道天然氣、管道代天然氣(即空混氣)、管道液化石油氣。不同種類的燃氣熱值不同,價格也不同。 根據《廣東省定價目錄》規定,管道燃氣價格屬政府定價。番禺區物價局按照省、市的有關文件規定,于2007年11月頒發了《關于調整管道燃氣價格的批復》(番價[2007]26號)。按上述批復文件規定,目前我區的管道天然氣居民用戶價格為3.45元/立方米,管道代天然氣居民用戶價格為7.6元/立方米,管道液化石油氣居民用戶的價格為16.30元/立方米。對燃氣及其價格的監管,我們市政部門和物價部門是根據相關的管理規范進行日常管理的。 非常感謝您們對我區市政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