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樹枝代表: 您提出的區十五屆人大四次會議代表建議第60號《關于逐步實施村村通路燈的建議》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欖核鎮村村通路燈工作 為加快推進欖核鎮村級公路路燈建設工作,改善農村生活和投資環境,經對欖核鎮內的村級公路多次查看和核對,區市政園林局核定了欖核鎮有必要安裝路燈的村級公路有22條。 根據目前我區的路燈管理規定,路燈的日常管理和維修維護由區財政負責,路燈的建設則由鎮級財政負責,因此欖核鎮村級公路路燈建設應由鎮從財政預算和在準中心鎮項目及專項資金中逐步安排解決。 二、關于其它鎮(街)村村通路燈工作 為適應經濟發展需要和配合新農村建設,改善各鎮(街)生活和投資環境,加快我區路燈規劃建設步伐,近期區市政園林局對各鎮(街)寬度在7米以上(含7米)的道路路燈安裝情況進行了實地核查。 經核查,各鎮(街)寬度在7米以上(含7米)未安裝路燈且有必要安裝路燈的道路共有200條,總長度為259490米,需安裝路燈約7158盞,經概算,需投入建設經費約12266萬元。 我們計劃爭取用2至3年時間對有條件安裝路燈的道路都安裝上路燈。 非常感謝您對我區市政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