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婉楨代表: 區十五屆人大四次會議建議第77號《關于在公共地方設置大型電子屏幕的建議》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在公共地區、繁華路段、交通要道和商業區等設置大型電子屏幕的建議很有必要,適應我區城市化進程的發展要求,是落實科學觀的具體體現,關注民生、以人為本。利用電子屏幕及時發布政府公共信息,對市民進行社會管理政策、法規的宣傳,有效縮短政府與民眾距離,提高群眾對公共信息的知曉率。設置大型電子屏幕是一項民心工程。 二、在上述地區設置大型電子屏幕適應信息渠道多元化的要求,拓寬了群眾獲取公眾信息的渠道。尤其是今年初發生的我國南方持續低溫雨雪災害,使我們反思公共危機的應對準備和處理,要思考在公共危機發生時,如何進行有效的宣傳引導,提高化解危機的有效性。目前,雖然各種媒體都比較發達,資信傳播途徑在不斷拓寬,但大都屬于針對個體而言的(如電腦網),公共地方的宣傳設施相對薄弱,因此必須加強公共地方社會宣傳設施的建設。 三、目前,擬在番禺廣場和市橋城區的繁華路段、和人流密集地區增設大型電子屏幕,并與區信息化辦公室、市政園林局和環保部門進行了會辦,達成了共識。設置、管理和維護等費用由區政府承擔。 四、對于電子屏幕的管理方面,針對目前市橋轄區現有的電子屏,由區信息化辦公室協調、整合、統一調度發布信息,并記錄顯示使用詳細情況,確保及時、安全、準確地發布有關信息。同時,在非政府公共信息發布期間,可穿插廣告和娛樂,由企業支付一定經費以減輕在管理方面的財政支出。 非常感謝你對我區宣傳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