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港快線經過區、鎮、村三級的共同努力,現已建成通車三年多。但至今仍有不少遺留問題沒有得到解決。 1、廣州市建設委員會在《關于南部快速路新橋村段安置復建用地有關問題的函》(穗建督函〔2004〕71號)中曾經作出書面承諾,有關新橋村的工業廠房復建和經濟發展用地的報批手續,將由國土部門按程序加快辦理,力爭兩年內完成住宅及工業復建用地的報批手續。但如今南沙港快線通車已經三年,但我鎮新橋村被拆遷的16家企業,除《建議項目選址意見書》外,復建用地的建設用地預審、規劃許可證、土地證等至今仍未辦理。由于審批工作跟不上,使我鎮16家被拆遷企業的重建工作無法進行,蒙受了巨大的經濟損失。 2、根據廣州市城市規劃局在2004年2月26日審批的我鎮新橋村的《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穗選〔2004〕33號)中指出,新橋村村民住宅拆遷安置房用地面積為65333平方米,但在2004年9月24日由廣州市城市規劃局辦理的新橋村《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穗規地證〔2004〕321號)中,拆遷安置房用地(R21)使用面積確只有15203平方米,與早前審批的65333平方米足足少了50130平方米。對此,村民怨聲載道,上訪不斷。 3、施工單位在南沙港快線的施工過程中,共震裂了沿線村民房屋和廠房上百間。如今,大部分被震裂房屋的補償問題已經解決,但新橋村仍有6個企業的31間廠房、宿舍、辦公樓和2間村民房屋未得到賠償。為此,新橋村多次與施工單位交涉,而施工單位只是對受災物業做了二次評估,但補償問題一直未能得到解決。 4、南沙港快線途經我鎮茶東、新橋、傍東等村的村民住宅區,但由于沒有隔音設備,快線附近噪聲污染嚴重。 上述問題,都關系到人民群眾的生產和生活。如不妥善解決,必定不利于社會的穩定和發展。因此,希望區政府及有關部門能夠積極與上級部門溝通,協助我鎮有關村切實解決南沙港快線建設的歷史遺留問題。 辦法: 1、盡快解決新橋村418畝廠房的復建和經濟發展用地的各項報批手續。 2、盡快解決村民住宅拆遷安置用地面積前后不符的問題。 3、盡快落實被震裂廠房和房屋的補償問題。 4、為南沙港快線途經村民住宅的路段安裝隔音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