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智翔等代表: 您們提出的區十五屆人大四次會議代表建議第41號《關于提高番禺城鎮和農村低保戶的救濟金的議案》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是一項涉及面廣,政治性、政策性、群眾性很強的工作,我區向來十分重視這項工作,基本實現應保盡保。近年來,我區的低保標準也進行了多次的調整。2005年,我區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300元/人/月調整為330元/人/月,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200元/人/月調整為220元/人/月;2007年,我區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220元/人/月調整為240元/人/月;2008年1月,我區城鎮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330元/人/月調整為365元/人/月。目前,我國的城鎮平均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為186.22元/人/月,農村平均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為69.23元/人/月。我區目前的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明顯高于全國平均保障標準;在廣州市地區中,我區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均為最高。 為進一步解決城鄉低保困難群眾的生活問題,提高社會保障水平,實現真正的因困施救,我區從2006年7月份開始對在校學生、患重大疾病等低保家庭成員發放分類救濟金。據統計,截至今年6月30日,我區共發放分類救濟款440.1萬元,救濟28843人次。 為確保我區城鄉低保人員能享受到改革開放的成果,我區建立了一套完善的保障配套措施。 一、實施臨時困難救濟。當低保家庭遇到臨時性困難,可以申請臨時困難救濟。今年上半年,全區共發出臨時性困難補助金90.5萬元,幫扶困難群眾595戶1902人。 二、發放臨時性物價補貼。近兩年,我區的物價指數不斷提高,給我區城鄉低保等困難家庭帶來了一定的影響。為確保這部分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不受物價上漲影響,2007年5月至2008年8月,我區先后10次向城鄉困難群眾發放臨時物價補貼款共323.6萬元。 三、建立特困醫療救助制度。為切實幫助城鄉特困人員解決基本醫療的問題,讓他們得到基本的醫療保障,我區堅持按城鄉低保標準的14%比例由區財政安排(即城鎮低保每月51元,農村低保每月34元),幫助他們解決門診醫療問題。為進一步解決城鄉特困人員看病難、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問題,我區在廣州市地區中率先實施城鄉重大疾病醫療救助,于2006年實施了《廣州市番禺區城鄉特困人員醫療救助暫行辦法》。根據《暫行辦法》的規定,城鄉低保戶在城鄉合作醫療或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認定的區內定點醫院就醫,住院期間發生的可報銷醫療費用,經城鄉合作醫療或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后剩余的醫療費,由區城鄉特困人員醫療救助金給予50%資助,享受上述醫療救助金總額累計每人每年最高2萬元。同時,城鄉特困人員醫療救助金還全額資助全區城鄉低保人員(個人出資部分)購買農村合作醫療。為著力改善民生,去年十一月,區政府對《廣州市番禺區城鄉特困人員醫療救助暫行辦法》進行了修改,進一步擴大特困人員醫療救助的救助面、提高救助金的使用率、簡化救助審批程序。從今年1月起,城鄉特困人員醫療救助基本實現了網上審批。 四、加大慈善救助力度。區慈善會積極開展各類慈善活動幫助我區的困難群眾,上半年,區慈善會共救助困難群眾348人次,支出272.86萬元,其中:解決治病困難107人次,支出88.76萬元;解決住房困難204宗,支出180萬元;助學37人次,支出4.1萬元。在做好助學、重大病救助、危破房改造等工作的同時,今年區慈善會還開展了慰問我區特困下崗職工,組織全區城鄉低保家庭的母親到區中醫院進行免費體檢等活動,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除民政幫扶外,我區其他職能部門在政策上對我區城鄉低保戶也有所傾斜。 低保戶租住市直管公房及各單位自管公房,月租金按使用面積每平方米1元的標準計收,“雙特困戶”還可享受政府給予的租賃住房補貼(每人每月322元、1人戶按1.5人計)、實物配租、租金核減等政策優惠;數字電視維修費按半價計收;免收治安聯防費、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進行電表一戶一表改造的,免收電表和電表安裝費500元;污水處理費先征收后返還;低保家庭使用的固話、寬帶及小靈通實行優惠;對低保戶的喪葬費實行減免;提供法律援助。低保戶子女就讀本區公立小學和初級中學的,由鎮、村按照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的有關規定予以執行;正式考取入讀更高一級院校的,由區教育基金酌情減免其有關雜費,并由所在單位和有關職能部門協助其向有關院校申請助學金或貸款。低保家庭中有能力從事生產勞動的,通過各種渠道優先解決其就業,確保他們有工可做,積極引導他們通過自力更生擺脫貧困,勤勞致富。對低保人員自謀職業,從事個體工商者,由所在單位協助其向有關部門申請減免有關稅費;對他們中能自力更生,開展生產自救的,由區財政部門按規定酌情安排免息有償資金給予生產扶持。 綜上所述,當前我區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與我區目前經濟發展情況相適應。低保家庭成員除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外,在醫療、教育、日常生活、勞動就業等方面都享受特殊的優惠政策。我區目前的城鄉最低生活保障體系比較健全,能基本滿足低保家庭成員生存、教育、治病等需求。現在提高我區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將增加我區各級財政負擔,特別是村級集體經濟的負擔。如果保障標準過高,將有違“適度保障”的原則,也可能會導致部分社會群眾產生依賴心理,阻礙我區經濟社會發展。 非常感謝您們對我區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