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梓平代表: 您提出的區十五屆人大四次會議代表建議第123號《關于“廣州市鉻德污泥處理廠的污染,嚴重影響周邊村民的正常生活和身體健康,村民要求該廠撤走”的建議》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基本情況 廣州鉻德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鉻德公司”)位于番禺區化龍鎮沙亭村新圍,主要處理獵德、大坦沙、瀝?和西朗污水處理廠的污泥。 該公司屬于市管企業。廣州市環保局于2003年9月4日批準了該公司日處理900噸污泥一期工程的環評報告書(穗環管影〔2003〕463號)。該項目于2004年6月投入試運行。2005年9月20日,市環保局批準了該公司日處理1200噸污泥改建項目二期工程的環評報告書(穗環管影〔2005〕399號)。 該公司每日污泥處理量平均為800噸,干化污泥產生量平均為500噸。目前,干化污泥基本上不外運,全部堆放在公司剩余空地及位于該公司南面的廣州世生環保建材有限公司曬磚場。 二、主要存在問題 ㈠臭氣污染 鉻德公司排放的臭氣主要源于處理后露天堆放的污泥及壓濾車間。堆放場地未設置防臭、防滲、防雨、防揚塵等措施,污泥在堆放過程中對外散發臭氣。同時,由于該公司自身管理不嚴、廢氣處理設施未能有效運行,車間內部分臭氣未經有效處理直接外排。鉻德公司產生的臭氣對周邊環境造成污染。 廣州市環境監測中心站、番禺區環境監測站多次對該公司臭氣監測。監測結果顯示,2007年10月至今,該公司臭氣6次超標。 ㈡廢水污染 鉻德公司的生產廢水主要為污泥壓濾液。該公司已配套SBR系統,該系統24小時運行。但由于該公司管理方面的原因,該公司總排口廢水多次超標。 番禺區環境監測站多次對該公司總排口廢水進行監測。監測結果顯示,2007年10月至今,該公司廢水6次超標。 三、信訪案件處理工作情況 鉻德公司臭氣、廢水污染環境問題由來已久,省市區政府各級領導一直對此案件高度重視,并以積極的態度,推進污染擾民問題的有效解決。 2007年9月28日,省委辦公廳副主任黃漢標、副巡視員蔡宗雄同志,省信訪督查專員管鎮濱同志,及省信訪局督查處同志到廣州市環保局調研該案,聽取匯報后,到鉻德公司實地調研。 2007年11月9日,市政府潘安副秘書長主持召開會議,專題研究該案件,成立了由10個相關單位組成的工作小組,明確了分工和具體工作安排。會議要求市市政園林局督促鉻德公司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處理污泥,改良設備,實現封閉式作業,各職能部門按照分工,共同對鉻德公司進行監管。 2007年11月27日,省委辦公廳黃漢標副主任召集廣州市政府有關領導和部門,在省委新1號樓12樓會議室召開了解決鉻德公司污染環境問題的專題工作會議。市政府潘安副秘書長會同市市政園林局、市府辦公廳信訪局有關負責同志參加了會議。會議建議,遠期市各污水處理廠污泥將在直接廠內干化;近期鉻德公司脫水后的資源泥運往垃圾填埋場填埋。該工作思路得到市政府領導的認同。 2008年1月2日,市領導率潘安副秘書長及市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到瀝?污水處理廠調研,并主持召開會議,確定了廣州市污泥處理方法。 四、下階段工作 在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回復廣東省信訪局《關于廣州鉻德污泥處理廠污染環境信訪案辦理情況的報告》(穗府信訪復〔2007〕5號)中,廣州市政府對鉻德公司污染環境問題作出如下的處理方案,并函復省信訪辦: ㈠廣州污泥處理將采用污水廠內“減量化”的方法。各污水處理廠直接將含水率99%的污泥脫水為含水率60%的資源泥后外運處理。目前,各污水處理廠的技術改造正在進行中。待技術改造完成后,各污水處理廠的資源泥將不再運往鉻德公司。 ㈡廣州市政府與鉻德公司已進入終止合同的談判程序。談判內容主要包括:鉻德公司在污水處理廠污泥脫水技術改造完成后關閉;關閉前的過渡期(2年左右)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㈢在過渡期內,如與鉻德公司談判成功,該公司可繼續對污泥進行處理,并將脫水后的資源泥及時運往垃圾填埋場填埋;如談判不成功,廣州市政府將強制關閉該公司。該公司內堆放的資源泥就地封存,并進行消除處理臭氣源技術處理。 為配合市政府、市環保局對鉻德公司開展的相關工作,我局于2007年10月制定對該公司的監管計劃,實施對該公司平均每月4次的執法檢查,平均每月1次的臭氣、廢水監測。有關監管情況定時向市環保局、市環境監察支隊報送。 非常感謝您對我區環境保護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