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新杰委員: 您提出的區政協十二屆四次會議提案第49號《完善政府采購,提高辦公設備采購效率》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根據管理權限,我區執行廣州市政府采購管理的有關規定。目前,市對產品型號固定、貨源充足且價格變化幅度小的常用辦公設備,其年度預算未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為80萬元以上),采取快速采購、網上詢價和協議供貨方式,通過信息化平臺進行采購,由采購人按照集中采購機構規定流程實行網上采購,這對解決政府采購時間長的問題,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一、快速采購、網上詢價項目包括:計算機、打印機、投影機、掃描儀、顯示器(含觸摸屏、大屏幕設備)、UPS、服務器、路由器、交換機、調制解調器、網絡配套設備(含磁帶庫、磁盤陣、防火墻、加密設備)、計算機通用軟件等信息化設備。 單次采購預算金額3萬元以下的計算機、打印機、投影機、掃描儀、服務器、交換機可實行快速采購(也可網上詢價)。由集中采購機構通過公開招標方式(須有三家以上供應商參加投標),以報價最低的為快速采購供應商,其報價在一個周期內為政府采購最高限價。采購人可在最高限價范圍內與供應商洽談最終采購價格,一般2個工作日內可與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其余項目則實行網上詢價,凡已進行網上詢價備案的供應商均可參加每個項目的詢價,并以最低價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一般1至7個工作日內采購人可與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 二、協議供貨項目包括:公務車、辦公家具、印刷、速印機、傳真機、碎紙機、攝影攝像器材、空調、復印機。 協議供應商均通過公開招標等方式確定,每個品牌原則上有6家以上協議供應商,當期采購協議價格優惠率須大于上期,且不高于市場平均價格為采購最高限價。采購人可在協議供應范圍內自行選擇三家以上供應商(不受區域限制)進行詢價,在最高限價內洽談最終采購價格,當天即可與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車輛和家具除外)。 三、采購人在執行協議供應過程中,如發現市場上有非協議供應商銷售的產品在品牌、規格、型號及服務等完全可比的條件下,其價格明顯低于三家協議供應商的報價,經所屬政府采購管理部門同意,采購人可向非協議供應商采購。 由于我國實施《政府采購法》時間不長,其管理體系還存在一定的缺陷,期望在各職能部門的重視和配合下日臻完善,我們將盡最大的努力把政府采購工作做得更好。 非常感謝您對我區政府采購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二OO九年六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