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 題: | 關于抓好業主委員會的建設,推進民主自治管理進程的建議 |
| 問題內容: | 構建和諧社會是一項時間長、任務重的系統工程,社區作為社會的細胞和“縮影”,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基礎。據觀察,影響社區和諧的主要矛盾多集中在物業管理方面:一是部份居民責任意識薄弱,對社區公共事務未能盡責承擔。特別是在開放式社區,由于居民未受自治公約的約束,鄰里之間的噪音問題、上下樓層漏水問題、公共設施維修問題、清疏問題等難以得到調解,如2008年12月底,某社區一樓宇因化糞池堵塞,居委人員多番與住戶進行調解,但始終未能達成共識,最終糞渣堆放路面,最后居委只好出資請人清運;二是居民遵章守紀意識薄弱,欠費嚴重。因未有建立居民公約,在追討居民欠費方面(清潔費、管理費)欠缺依據和存在漏洞,造成追討困難;三是居民團結、互助意識薄弱。如由于小區車位緊張,車輛亂停亂放現象突出,因停車問題而產生的矛盾屢見不鮮。如東沙路一小區因車主與業主發生停車矛盾,車主四條車肽被刺穿,甚至因停車收費問題出現堵塞小區出入口等聚眾抗議。物業糾紛已成為近年來社區內部管理最為突出的矛盾,直接影響到社會穩定,影響和諧建設的推進,要化解社區矛盾,關鍵是要制訂社區公約,成立業主委員會,積極推進社區居民自治。 從目前社會動態反映:個別業主委員會的作用被扭曲,甚至個別人或組織以權謀私,以個體利益出發,對抗政府一些政令的落實,成為一方王國,影響社區穩定。因此業主委員會的政治素質至關重要,關系到業權法的真正落實,建議以維穩的角度正視業委會的成立,科學指導各社區成立真正代表業主利益的業主委員會。 一、建議成立相關領導機構,協調指導業委會工作開展,包括業務培訓等。 二、建議建立業委會工作經費,由區財政統一劃撥。目前大多數業委會仍處于無經費工作,熱心委員不但無償為集體服務,還經常自己掏腰包,有時還吃力不討好,因此委員積極性被受打擊,出現不協調、不作為,首界爭著做,換界不愿做的現象。形成問題的原因有很多,有業委會問題、社會問題、家庭問題,其問題主要在于部門支持和協調問題。根據新物業管理條例,職級部門和相關部門應定期組織業委會主任召開工作會議,加強對業委會的監督和指導,及時協調解決業委會的工作經費問題、場地辦公和例會制度問題、委員費用補貼問題等等,促使業委會能正常運作,推進社區物業民主自治和社區和諧。 三、在業委會成員中,中共黨員要占有一定比例。因中國共產黨是人民群眾的先進代表,堅持黨在基層的領導,發揮黨員在業委會的主導和領導作用尤為重要。 |
| 問題答復: | 張拱平代表: 您提出的區十五屆人大第五次會議代表建議第92號《關于抓好業主委員會的建設,推進民主自治管理進程的建議》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賦于了業主委員會管理小區事務的職責,業主委員會成員素質的高低直接影響到小區事務的管理,為此,區政府非常重視業主委員會的成立工作,采取各種措施,積極指導、協助小區成立業主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目前,我區已有90個小區(大廈)成立了業主委員會。 新修訂《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已于2009年3月1日實施,條例第五條規定,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會同物業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對設立業主大會和選舉業主委員會給予指導和協助,協調處理物業管理中的糾紛。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予以協助和配合。第十三條規定,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在三十日內會同物業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指導、協助業主推薦產生業主大會籌備組。業主大會籌備組由業主代表、建設單位以及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代表七至十五人組成,其中業主代表應當不少于首次業主大會籌備組人數的百分之六十。這些規定明確了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在成立業主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的職責,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依法直接參與成立業主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的各項工作,極大地增強了政府部門指導業委會選舉的力度,我區業主委員會成立指導、協助工作迎來新的時機。 一、成立相關領導機構,協調指導業主委員會工作開展 2009年4月21日,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出《關于建立廣州市物業管理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穗府辦函〔2009〕45號)。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了廣州市物業管理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制定了具體工作方案。對我市物業管理設立市、區、鎮街三級管理體系,分別以分管副市長、分管副區長、街道辦主任(鎮長)為總召集人,各級相關職能部門共同組成各級物業聯席會議,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共同做好物業管理有關工作。橋南街道辦事處已率先在全區建立了鎮街級物業管理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制定了橋南街物業管理工作聯席會議工作規則,明確了聯席會議工作職責以及各成員單位職責。我區物業管理工作聯席會議將根據市級工作方案及結合橋南街實踐情況,盡快建立完善。物業管理聯席會議制度的建立加強了對我區物業管理工作的指導力度。 新修訂的《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實施后,各鎮(街)積極行動,建立完善鎮(街)級物業管理機構,開展了相關的學習培訓。目前,全區已有16個鎮(街)建立了鎮(街)級物業管理機構,落實了相關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對相關人員進行了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及業務培訓,并積極開展業委會成立的指導、協助工作。如市橋街道辦成立了社區業主委員會工作指導組,針對全街各個社區未建立業主委員會的小區,抽取一到二個小區,開展業委會籌備成立的指導工作;同時,加強對業主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進行監督。其他如橋南、大石、洛浦街等也積極主動地指導協助小區業主依法依規開展業委會工作。鎮(街)級物業管理機構的成立,不僅促進了我區業委會成立工作的順利進行,而且使業委會選舉的合法性及成員的素質有了保證。 各職能部門加強了相互溝通,依職責對設立業主大會和選舉業主委員會給予指導和協助,協調處理物業管理中的糾紛。區綜治辦、區人民內部矛盾調解委員會、區國土房管局也在今年就物業管理糾紛作了專題調研。區民政局按規定指導各社區居委會配合業委會召開業主會議,也將“如何協調社區居委會、物業管理公司和業主委員會關系”作為今年社區建設調研課題。各職能部門不斷探索成立業委會選舉、化解物業管理糾紛工作的新思路、新辦法,促進了我區指導、協助成立業委會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關于業主委員會工作經費問題。 《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業主委員會日常工作經費由全體業主承擔,經費的籌集、管理和使用由業主大會決定。因此,業主委員會日常工作經費由全體業主承擔,經費的籌集、管理和使用由業主大會決定。《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三規定,利用物業管理區域屬于業主共有的道路、綠地或者其他場地作為停放車輛的車位或者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應當征得相關業主和業主大會的同意,并依法辦理相關手續。所得收益依法歸全體業主共有。各小區可以根據小區實際情況,經業主大會同意,從小區公共收益中解決業主委員會的工作經費問題。 根據法律法規規定,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應對設立業主大會和選舉業主委員會給予指導和協助,并作為業主大會籌備組成員。因此,各鎮街都對小區選舉業委會給予了必要的場地、復印資料等人力、物力支持,保證了小區業委會選舉工作的順利開展。 關于各鎮街物業管理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的工作經費問題,廣州市物業管理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工作方案已提出在各鎮街年度經費預算中列支。各物業管理相關職能根據《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做好工作預算,確保物業管理相關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關于業主委員會成員問題 《物權法》第七十五條規定,業主可以設立業主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業主委員會委員應當從具備條件的業主中選舉產生。法律法規并沒有規定業委會成員中,黨員要占有一定比例。為提高業主委員會素質,當前各鎮街在指導小區業委會選舉中,加強宣傳發動,積極引導小區業主中的黨員代表、居民代表等一些具有公信力、有一定專業知識人員參與到業委會選舉中去,提高業主委員會素質,更好地開展小區事務管理,維護小區和諧穩定。今年3月份,鎮街介入業委會選舉工作后,在區國土房管局備案的業委會成員組成已明顯有了改變,素質有了提高。 非常感謝您對我區物業管理業委會成立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
繼續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