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 題: | 關于對沙灣水道飲用水地表水源保護區范圍的村給予相應幫扶的建議 |
| 問題內容: | 區府于2003年6月下發了《關于公布廣州市番禺區沙灣水道飲用水地表水源保護區范圍的通告》(番府[2003]30號),規定了本區沙灣水道飲用水地表水源一級保護區范圍和二級保護區范圍。明確規定二級保護區范圍及其兩岸縱深 |
| 問題答復: | 黃樹枝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對沙灣水道飲用水地表水源保護區范圍的村給予相應幫扶的建議》已收悉,現重新答復如下: 一、保護飲用水源保護區的重要性 沙灣水道飲用水源保護區是我區的主要飲用水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就保護飲用水源工作增加了新的規定,并將保護飲用水源提升到立法的高度,體現了國家對飲用水源保護的重視。沙灣道飲用水地表水源范圍于2003年經省政府批準正式具有法律效力后,我區已對沙灣水道飲用水源保護工作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財力,沙灣水源保護區的水質得到有力保障,人民群眾喝上放心水,有更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 二、飲用水源保護區的補償實施辦法 您反映的甘崗村的情況,我區沙灣水道飲用水源保護區范圍的其它村也普遍存在。根據飲用水地表水源保護區的有關規定,位于水源保護區范圍內的村土地使用,在不同程度上受到影響,制約了村級經濟發展和村民種養模式的選擇,降低了土地使用價值,從而使村集體經濟和村民利益受到不同程度損失。為落實水源保護區的責任,保護區所在地的村民作出了很大的貢獻,應該得到適當補償。 根據《中共廣州市番禺區委、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關于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的實施意見》(番發〔2009〕1號)的精神,區農業局牽頭,環保局參與制訂了《番禺區基本農田、飲用水源和生態公益林保護區利益補償實施辦法》,從今年起,由區財政對上述保護區內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按每年每畝100元的標準進行不重復的補償。該辦法已報區政府,由區農業局負責組織實施?,F農業局已對各行政村符合補償條件的飲用水源保護區面積進行初步核實,下一步將與各鎮、村進一步核定該面積,到明年初該補償款可劃撥到各行政村。各村經濟組織可將該補償款用于村民的社保、醫保等福利開支。 對因落實飲用水地表水源保護區的有關規定,而受到影響的村集體經濟和村民,區政府已制定實施辦法進行補償,但要適應村集體經濟和村民的需求,還要不斷探索和完善補償機制,提高補償額度?,F執行每年每畝100元的標準進行不重復的補償,這只是一個開始,補償水平可能還有一段距離,但隨著區的財政力量不斷加強,補償將會逐步提高。 三、其它補償途徑 根據有關政策,對基本農田保護區將有一定的補貼費用:廣州市財政局每年都會下撥16萬元補貼我區的基本農田保護區。區國土房管分局每年也會向區財政申請一定的專用款項(2008年是44萬元)下放到各相關鎮(街),對基本農田保護區進行必要的補貼。新一輪的規劃修編已經開始,欖核鎮政府可將沙灣水道飲用水源保護區劃定為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基本農田保護區,因為該區域的農耕土地較適合劃定為基本農田保護區。 四、推進污水集中處理及截污管網工程,減輕沿岸土地使用功能的限制 現市政、基建、水務集團和各鎮(街)已加快截污管網及城鎮污水廠的建設步伐。若飲用水地表水源二級保護區內的污水引入截污管網,送城鎮污水廠集中處理,對保護水源具有積極的作用,沿岸土地使用功能的受限制程度將減少,村經濟將得到進一步發展。 非常感謝您對我區水源保護區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二ΟO九年十二月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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