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 題: | 關于“簡化危破房申請報建手續”的建議 |
| 問題內容: | 隨著經濟的發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在60至70年代建的房屋,由于當時建造的環境和技術,使村民的房屋出現問題,在這種情況下,村民希望盡快重建,但是,房屋改造需要經區有關職能部門進行鑒定,鑒定為危破房后,才能申請辦理房屋改造報批手續。要經過漫長的時間長能完成一系列的鑒定手續,如果遇上打風和落雨,村民很擔心房屋倒坍,萬一出現人命時怎么辦。因此,建議區有關部職能部門,對危破房鑒定手續和報建手續簡化,使村民能夠盡快重建房屋,促進新農村建設,使社會更加和諧穩定。 |
| 問題答復: | 郭浩添代表: 您提出的區十五屆人大五次會議代表建議第87號《關于“簡化危破房申請報建手續”的建議》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危破房鑒定問題 申請危破房鑒定有兩條途徑,一是向社會上有資質的房屋鑒定機構申請鑒定,二是向我區房屋鑒定事務所(區國土房管分局下屬事業單位)申請鑒定。目前,向我區房屋鑒定事務所申請危破房鑒定的手續非常簡便。區國土房管分局在區審批中心設有收件窗口,申請辦理房屋安全鑒定,只需填寫一份申請表并提供一份申請鑒定的房屋房產證復印件即可,從申請至辦結15個工作日內可以完成。遇緊急情況如有需要可申請當天鑒定5天內發出房屋鑒定報告書。 二、關于危破房報建問題 修工程規劃審批的通知》(穗規函〔2009〕623號,詳見附件),為了簡化辦事程序,減少審批環節,如果對危破房進行原狀維修,不再需要辦理規劃審批和許可手續,可直接按原狀維修的要求進行改造。 其它不采取原狀維修的危破房,可對照“廣州市番禺區歷史遺留村民住宅工程報建審批工作指引”(該指引于2008年4月由廣州市城市規劃局番禺區分局發至我區各鎮、街并已開展相關工作逾一年)的要求,按該指引向廣州市城市規劃局番禺區分局申請建筑工程規劃報批。 非常感謝您對我區危破房改造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附件:關于取消原狀維修工程規劃審批的通知(穗規函〔2009〕623號) 二○○九年八月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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