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 題: | 關于為拆遷戶新建房屋辦理房屋證問題 |
問題內容: | 2004年和2005年廣州市的重點建設項目“廣州南部快速路”和“廣鋼JFE供電線路”在我廟貝村經過,征用我村土地125畝,拆遷共38戶,當時我村為支持配合上級重點項目建設,積極做好有關征地、拆遷、安置等各項工作,為順利完成工程建設提供了大力的幫助。但拆遷戶的安置房屋證卻至今沒有給予辦理,當時在動員拆遷時,有關部門對拆遷村民承諾會給予辦理房產證。但事情已過4年之久,有關部門對辦理房屋證的承諾卻石沉大海,無音無信。拆遷戶因無房產證去電管所報電不辦理,去派出所辦戶口辦不成,只好到村委會來吵鬧,指責村干部無能。我們認為上級政府有關部門承諾的事情言而無信,嚴重影響了政府在群眾中的威信,也給農村增添了不穩定的因素。 建議區政府有關部門能簡化手續,盡快為拆遷戶辦理新建房屋房產證件。 |
問題答復: | 冼偉華代表: 您提出的區十五屆人大五次會議代表建議第65號《關于為拆遷戶新建房屋辦理房屋證問題》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在符合各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和村莊規劃的前提下,按照《廣州市申請使用建設用地規則》(穗府〔2003〕16號)的要求,在完善用地選址、用地預審、規劃許可等手續后,用地單位(村民委員會或村經濟合作社)應盡快組織材料按新增用地程序和要求,申請辦理用地手續。經核查,經過大崗鎮廟貝村的南部快速路和JFE220KV變電站魚飛線路所涉及的38戶拆遷安置用地均已取得規劃部門核發的《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穗規選〔2007〕309號、穗規選〔2005〕309號),但還未申請辦理用地預審以及其它手續。 二、我區當前正處于工業化、城鎮化快速發展時期,建設用地 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城市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有沖突,安置地很難在符合兩規的地方選址,農民要落戶的位置很多都不符合規劃,最終導致辦證難。 三、根據番禺區政府《關于國家、省、市重點工程項目預留發展經濟用地和拆遷安置用地報批工作的會議紀要》(區政府工作會議紀要〔2005〕47號)的精神,對于 四、目前,經過大崗鎮廟貝村的南部快速路和JFE220KV變電站魚飛線路所涉及的38戶拆遷安置用地均已取得規劃部門核發的《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請村委會(或村經濟合作社)盡快組織材料申請辦理用地預審及其它手續,我分局將安排專人跟進辦理。 非常感謝您對我區國土房管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二○○九年七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