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 題: | 關于進一步加強和保障社區建設公共配套用房的建議 |
| 問題內容: | 中共廣東省委和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推進平安和諧社區建設的意見(粵發〔2005〕19號)、中共廣州市委和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建設平安和諧社區的意見(穗字〔2006〕2號)規定:新建住宅區的社區居委會辦公用房,要按照規劃部門的配套標準,納入住宅區建筑設計規劃,實行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投入使用;零星開發的住宅區,對開發商按標準折算后繳納社區配套用房的經費,專項用于建設或購置社區配套用房;舊城區可通過新建、購買、置換、調劑等方式,解決社區辦公用房;城建規劃部門在審核新建小區、零星開發小區和舊城改造規劃時,應當監督建設單位按照城市規劃要求配套建設社區辦公用房。對房地產開發商(或建設單位)在進行成片開發和零星開發以及參與舊城改造時,在配套建設或以其他形式提供社區居委辦公用房方面應履行的義務和責任作了明確規定。按規定,每個社區居委會配套辦公用房應不少于 橋南街作為具有南國水鄉特色的高質量城市商住區的新番禺中心城區,房地產業迅猛發展,規劃擬建總面積為492. 根據省、市、區的要求,創建省“六好”平安和諧社區需要居委會辦公用房不少于 一、按建設省“六好”平安和諧社區的標準和要求,社區公共配套用房應從 二、建立監管房地產商落實配套社區建設公共用房的工作機制。由區政府牽頭,組織規劃、國土、民政等部門聯合出臺相關文件,督促各專管部門圍繞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的規定和要求保障社區建設公共配套用房。規劃部門一要把好前置審批關,切實把社區建設公共配套用房切實納入小區建設規劃;二要把好社區公共用房的選址關,應把社區公共用房安排在臨街的位置,方便群眾辦事和參加文化活動。建設、國土部門要把好驗收關,把小區的公共配套用房作為小區預售的條件,沒有按規定配套并移交社區建設公共用房給當地政府的,不予批準發售。 |
| 問題答復: | 何婉楨代表: 您提出的區十五屆人大五次會議代表建議第64號《關于進一步加強和保障社區建設公共配套用房的建議》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我區社區辦公用房建設情況及工作措施 根據《中共廣東省委和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推進平安和諧社區建設的意見》(粵發〔2005〕19號)和《中共廣州市委和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建設平安和諧社區的意見》(穗字〔2006〕2號)規定,社區辦公用房實用面積需達 二、社區公建配套用房建設的相關規定及做法 (一)對“社區公共配套用房應從 (二)對“建立監管房地產商落實配套社區建設公共用房的工作機制”的建議的答復:我區一向堅持以“配套公共服務設施必須與住宅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交付使用,獨立用地的配套公共服務設施必須在開發地塊建設總量完成80%前實施完成”的原則對房地產住宅小區進行監管。若房地產住宅小區未按規定實施配套公共服務設施,則不予規劃驗收合格,并要求其盡快按規定落實。此外,要求房地產開發商在申請規劃設計條件時,同時申報配套公共服務設施的建設計劃,以便在以后的規劃管理環節中監督其配套公共服務設施的落實情況。 (三)建議提出“規劃部門一定要把好前置審批關,切實把公共配套用房切實納入小區建設規劃……,沒有按規定配套并移交社區建設公共用房給當地政府的,不予批準發售”。根據《廣東省商品房預售管理條例》第六條規定,商品房取得預售許可證的條件之一是要先取得規劃部門核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我區規劃部門嚴格按此規定把好前置審批關,切實將社區公共配套用房納入小區建設規劃,保障社區公共配套用房的建設。 此外,我區還采取以下幾條規定和措施確保社區公建配套達標: 一是由房地產開發商建設的社區配套公共用房,根據《物權法》的規定,產權屬小區全體業主共同共有,要將社區配套公共用房移交給當地政府使用,必須經小區全體業主同意。 二是建設單位未按合同的約定建設并向所在區政府、街道辦事處出售社區配套用房的,由購買單位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建設單位未按批準的規劃建設社區居委會配套用房的,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依法予以處罰,并將不良行為記入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檔案。 三是社區配套用房應按規劃部門的配套標準進行集中設置,并符合社區工作要求。對現有部分社區配套用房過于分散且確實無法集中設置的,可通過產權置換等辦法進行調整。對零星開發的住宅區,其開發商可按標準折算后繳納社區配套用房經費,所繳經費專項用于建設或購買社區配套用房。 四是整合社區配套用房功能。進一步調整和規范社區現有辦公、服務活動等用房功能;根據社區正常工作和服務需要,進一步整合社區辦公用房資源,對社區配套用房中過于零散、面積過小等無法綜合使用的社區配套用房,可以結合當前社區建設工作發展的實際,在確保社區用房總面積的基礎上,通過置換、換租等方式調整用房使用,以提高社區用房利用率。 鑒于每一個暫未達標社區在實現達標的過程中面臨多方面的困難,我局將協同區國土房管分局、區規劃分局作進一步的探討,敦促各相關街鎮加強社區公建配套用房建設,逐步實現全區89個社區建設公共配套用房100%達標。 非常感謝您對我區社區建設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附件:番禺區各社區辦公用房情況一覽表 二○○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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