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 題: | 關于將洛溪橋底綠化帶改造為停車場的建議 |
問題內容: | 從迎賓路進入洛溪新城,大部分車輛要經過洛浦路。該路段附近有新地廣場(主要為飲食店)、彩虹市場與洛溪新城市場兩個農貿市場和彩虹花園、吉祥花園、華薈明苑等住宅區,人流量、車流量較大,但尚未有一個停車場。現有停車位的設置已經不能滿足使用,致使該路段消費或買農副產品的群眾車輛只能停于路邊,停車難問題比較突出。車輛不規范停放阻礙過往車輛、行人的正常通行,給該路段的交通安全帶來隱患,也加大了城市管理的難度,影響市容市貌。 建議:將洛浦路(洛溪橋底)綠化帶改造為停車場,緩解洛溪新城車輛停放壓力,切實解決群眾停車難問題。 |
問題答復: | 陳偉銳代表: 您提出的區十五屆人大五次會議代表建議第56號《關于將洛溪橋底綠化帶改造為停車場的建議》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隨著城市發展,汽車保有量的增加,在居民小區、商業中心、市場等市民集聚點的停車難問題尤其突出。盡量利用城區的閑置空間建設停車設施,確實是滿足人們停車需求的好辦法。去年,市政府為解決市民停車難問題,要求有關部門,在符合安全的條件下,研究利用環城高速高架橋底閑置空間建設大型公共停車場的工作。 就代表提出把洛溪橋底綠化帶改建成停車場的建議,我局專門咨詢了洛溪大橋管養單位廣州市公路局南城分局,對方表示,洛溪大橋是廣州市區與番禺城區的主要交通聯接橋梁,列入我省重要交通要道的管理范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及我省相關公路條例,考慮對洛溪大橋的安全保護,不同意將洛溪橋底綠化帶改造為停車場。 根據廣州市公路局南城分局的意見,我局將組織有關部門研究洛浦街洛浦路一帶的停車難問題,通過其他有效的辦法改善該區域的停車環境。 非常感謝您對我區交通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二○○九年八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