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錦榮委員: 您提出的區政協十二屆五次會議委員提案第9號《關于改善外來工住宿條件與環境的建議》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近年來,隨著廣州市“南拓”戰略的深入實施,番禺區位優勢日益凸顯,城市化進程加速推進,越來越多外來人員涌入番禺求職創業,外來工已成為番禺發展的重要建設力量。如何服務好外來工,改善外來工住宿條件與環境,是番禺區委、區政府著手研究的一項重大課題。 一、對于企業修建員工宿舍問題,可根據國土資源部《關于發布和實施<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的通知》(國土資發〔2008〕24號)關于工業項目所需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面積不得超過工業項目總用地面積的7%,在不超過該指標范圍內在廠區統一規劃考慮員工住宿條件,但嚴禁建設成套住宅、專家樓、賓館、招待所和培訓中心等非生產性配套設施。改善外來工住宿條件涉及使用建設用地,需按《印發廣州市申請使用建設用地規則的通知》(穗府〔2009〕39號)有關規定申請辦理用地手續。 二、對達到標準的民營企業在自建外來工宿舍方面給予補貼及建立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關鍵崗位技工居住的政府建廉租房問題,我們將納入研究課題一并研究。目前著重以鎮為單位,就近利用村經濟發展留用地統一規劃、統一開發、統一管理員工生活區,以出租形式提供給外來員工,在有利于統一管理的基礎上,又能解決被征地農民生產生活出路問題。 三、對加強外來工住宿條件和環境的監督、檢查和管理,目前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健全日常巡查機制。組織力量逐棟、逐戶、逐套對出租屋進行安全檢查,確保“安全出租”。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出租屋,嚴令整改,不達到要求不得出租;對在出租屋內違法經營或從事其他非法活動的,及時嚴厲查處;對違反出租屋管理有關規定的出租屋主,該處罰的堅決處罰。落實對出租屋內發生刑事案件和消防、結構安全事故的進行責任倒查,對存在管理責任的嚴肅處理。 二是強化消防安全整治。重點整治商鋪、“三合一”、“多合一”加工場和出租屋 “房中房”現象,對違反建筑安全管理有關規定,擅自改變出租屋建筑結構的“房中房”,堅決予以拆除;嚴禁出租屋內使用“野火灶”、“蜂窩煤”、電熱棒以及違規安裝熱水器。進一步加大對無證照經營“鐘點房”、“日租房”的整治力度。嚴格執行消防安全標準,加大出租屋消防安全隱患整治力度,對不符合出租條件的房屋嚴禁出租。 三是加大監督執法力度。各職能部門要落實自身管理職責,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出租屋,嚴令整改,不達到要求不得出租;對在出租屋內違法經營或從事其他非法活動的,及時嚴厲查處;對違反出租屋管理有關規定的出租屋主,該處罰的堅決處罰。落實責任監督,實行有案必倒查,對發生重大流動人員、出租屋安全事故的進行責任倒查追究,對存在管理責任的嚴肅處理。 四是深化宣傳教育工作。結合《廣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條例》居住證制度的實施,加強流動人員服務政策法規的宣傳,提升各級黨委、政府、各部門以及社會團體對流動人員的居住、就業、生活、健康等各方面的關注和重視。區出租屋流動人員管理部門將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對出租屋主和廠企加強宣傳教育,在確保出租屋和廠企宿舍治安、消防、結構安全的基礎上,不斷改善硬件、軟件住宿設施,完善居住、衛生環境,提供人性化的居住配套,讓外來工身在番禺而感受到家鄉般的幸福和溫暖,營造尊重、善待外來工的社會新風。 非常感謝您對我區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二Ο一Ο年七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