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以力委員: 您提出的區政協十二屆五次會議委員提案第53號《關于結合“穿衣戴帽”工程,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建筑物外墻進行診治》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陳以力委員您提出的提案很有現實意義,由于我區九十年代以前的房屋因地方施工習慣、經濟條件及相關規范、標準不健全等原因,大部分房屋外墻及室內批蕩材料多采用黃泥混合砂漿,黃泥混合砂漿的粘結力較強,但有效使用期限較短,失效后的批蕩層極易產生剝落。目前我區房屋的飾面批蕩層已禁止使用黃泥混合砂漿,因此我區九十年代以前采用黃泥混合砂漿批蕩的大部分房屋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根據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六章第四十二條“建設工程在超過合理使用年限后需要繼續使用的,產權所有人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勘察、設計單位鑒定,并根據鑒定結果采取加固,維修等措施,重新界定使用期限”的精神,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協調各鎮街對全區采用黃泥混合砂漿批蕩的房屋外墻飾面進行檢查,要求產權所有人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檢測機構對房屋外墻飾面的粘結層的材料進行檢測,其次根據檢測結果由有關的鑒定機構鑒定是否需要對房屋的外墻飾面進行補強加固。 所需修繕費用主要有兩種:一、根據建設部《城市異產毗連房屋管理規定》第九條“異產毗連房屋發生自然損壞(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壞,視同自然損壞),所需修繕費用依下列原則處理”的第(六)點:房屋共用部位必要的裝飾,由受益的房屋所有人按份額比例分擔。二、產權歸政府所有的公共建筑及學校設施由政府承擔所需修繕費用。 目前,區建設局已要求各鎮(街)在開展“穿衣戴帽”整飾工程之前,對建筑物外墻進行檢測。在檢測過程中,如發現安全隱患,各鎮(街)須迅速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同時,區國土房管局在即將開展的房屋安全普查中擬要求各鎮(街)將房屋外墻安全隱患納入普查范圍,單獨造冊,以作下一步推進此項工作的基礎。 非常感謝您對我區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