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干賢委員: 您提出的區政協十二屆五次會議委員提案第74號《關于希望統籌好城市建設工程的建議》(以下簡稱《建議》)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建議》中提到城市建設工程中存在的施工擾民問題是確實存在的。隨著我區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快,市政基礎建設的工程項目亦隨之增加。在工程項目的實施過程中,可能會受各種不確定因素所掣肘,影響工程的施工進度,從而造成擾民情況發生。為避免工程項目施工擾民的情況發生,區基礎建設部門已制定《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等相關的規章制度,以做好文明施工工作。 二、對于您提到的第一點建議,我區一直以來都十分重視對全區建設項目的總體部署,堅持按照“量財辦事”的原則,統籌全區建設規劃。今后我區將更加注重此方面的工作考慮,力求合理、有序地統籌安排建設項目的實施。 三、您在第二點建議中提出的建立統一工程項目管理的區級統籌是一個很好的探索方向,落實工程監察與獎罰也是很好的嘗試。我區會盡快開展對建立區級統一工程項目管理可行性的研究,補充完善相關規章制度,以促進工程管理的科學統籌。 四、對于您提到的第三點建議,我區在實施城市建設工程過程中要求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執行相關公示程序。我區今后將會繼續加強施工現場“五牌一圖”(管理人員名單及監督電話牌、消防保衛牌、安全生產牌、文明施工牌、施工現場平面圖)的管理工作,力求公示效果最大化。 五、您在第四點建議中提出“實施區領導巡檢制度,加強動態管理”,有利于及時了解工程情況,控制工程進度,我區在過往工作亦較為注重。今后我區將聯同各職能部門進一步加強對省市重點項目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巡查工作,力求全面及時地指導我區城市建設工作。 非常感謝您對我區城市建設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二○一○年七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