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 題: | 關于規范交通崗紅綠燈指示的建議 |
問題內容: | 內容:隨著交通工具的日益增多,沖紅燈、不按線行駛等違反交通的行為采取“以罰代管”的方法比較適合目前仍素質不高、自覺性不強的中國國情。既然“以罰代管”,本人覺得交通崗紅綠燈所發出的所有信號必須齊全,并且要指引清晰,讓司機一看就懂,讓違反交通行為的司機罰得心悅誠服,杜絕因指引不清楚而無意沖紅燈的司機含冤受罰。就當前交通指示問題建議如下: 1、有箭頭的崗口同一方向等待的車輛,如果同時能左、右轉和前行的,則同時亮綠色箭號燈,但如果同一方向等待,卻不能同時左右轉和前行的,則要指引清晰。如只能直行,不能左右轉彎時,此時不僅要亮直行綠箭號,還要同時亮左右紅色轉向箭號燈,避免司機因某些路段陌生而誤搶交通燈。 2、統一設立時間提示,讓司機,尤其是排頭位司機清晰前進的時間,從而從一定程度上減輕擁擠情況,并且讓后面司機清楚知道什么時候轉燈,提前做好剎車準備。 |
問題答復: | 杜秋蓮代表: 您提出的區十五屆人大六次會議代表建議第61號《關于規范交通崗紅綠燈指示的建議》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由于歷史原因,市橋城區交通燈設置因建造時間,安裝設備系統均不一致,各路口交通流量也不盡相同,所以造成城區道路出現交通信號燈設備不統一的情況,要完全兼容統一有很大難度,只能通過逐步改造來完善。對市橋城區的交通信號燈,特別是光明路、清河路等多條主要干道的交通紅綠燈同樣出現上述行人與車輛爭道的問題。我局將以2010年亞運會城市建設為契機,逐步對交通信號燈設置不規范、安裝不符合國標標準的進行改造和完善;同時,將根據人、車流量調整信號讀秒時間,合理安排人、車通過時間。 我局交警部門在行使交通管理職能中,以路面管理和科學手段相結合,以事實為基礎,以法律為依據,公正嚴格執法,決不能出現“以罰代管”、亂收費等現象;要提高大部份人的整體素質及自覺遵守紀律意識,要靠全社會不斷加強教育、宣傳,現階段我們主要依靠加強管理來減少交通違法行為。 關于統一設立時間提示問題。由于我區亞運道路智能指揮系統不兼容讀秒數據(亞運大道紅綠燈),所以城區的交通信號燈均取消讀秒功能以配合大局考慮。 地面箭號要提前提示問題。我局將加強維護并及時翻新,重要主干道提前劃線并文字指引,使駕駛員提前準備。 非常感謝您對我區交通管理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