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 題: | 關于解決土規修編過程中的存在問題的建議 |
問題內容: | 內容: 案由 土地規劃修編事關長遠,事關發展,在實際工作中,我街遇到以下問題,希望能夠得到切實解決。 一是我街行政界線范圍內,基本農田保護面積是146.8公頃,區政府下達我街到2020年基本農田保護面積是308.7公頃,缺口161.9公頃。按省國土廳的要求,新一輪土規修編以2009年二調數據為基礎,我街扣除上一輪基本農口保護區后,剩余耕地面積193.72公頃,即有193.72公頃耕地可補劃為基本農田。但耕地分布不夠集中,加上重點項目及兩類留地占用部分基本農田,補劃基本農田工作存在較大困難。 二是由于行政界線調整,我街有66公頃基本農田位于石壁街行政界線范圍內。但按土規修編的工作要求,下達指標必須在行政界線范圍內安排,換言之,我街要替石壁街承擔66公頃的基本農田保護任務,必將造成我街基本農田補劃工作更為艱巨。 建議 土規修編工作關系到我街的長遠利益,意義重大。建議以實事求是為原則下達用地指標,對下達到我街2020年基本農田保護指標作出適當調整,確保我街土規修編工作順利推進。 |
問題答復: | 歐鳳明代表: 您提出的區十五屆人大六次會議代表建議第106號《關于解決土規修編過程中的存在問題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我區的土規修編成果已對區規劃大綱的指標分解方案進行了調整,新的指標分解方案已根據二調基數和各鎮(街)的新增建設用地占地情況對基本農田保護任務進行了調整,能夠確保各鎮(街)基本農田任務的落實,具體關于鐘村街的指標情況如下: (一)鐘村街二調基數:鐘村街二調現狀耕地(含可調整耕地)為315.5公頃,二調基本農田為191.0公頃,現狀建設用地為1334.0公頃。 (二)規劃下達鐘村街的指標情況:規劃下達鐘村街本輪規劃期的耕地保有量為252.6公頃,劃定基本農田保護面積為221.0公頃,到2020年的建設用地總規模為1334公頃。其中基本農田保護面積比原規劃大綱下達的308.7公頃已經核減了87.7公頃。鐘村街在扣 減新增建設用地占用的基本農田和耕地后,保留的基本農田仍有約190公頃,可調入補劃的耕地仍有約103公頃,足夠完成區規劃成果在鐘村街劃定的基本農田保護任務。 二、我區土規修編新的指標分解方案以二調成果為底圖,以二調成果中的各鎮(街)界線或疊加新劃分街道的行政界線作為規劃修編的鎮(街)分界線,因此規劃成果所統計的鐘村街二調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和現狀耕地面積等基礎數據都是鐘村街行政界線范圍內的,不涉及異地落實和行政界線的調整問題。 三、根據省國土資源廳的要求,區級土規修編成果在成果送審前必須先完成基本農田調整補劃驗收工作。我區土規修編在鐘村街等各鎮(街)補劃調入的基本農田都必須逐級經過省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組織的聯合驗收,規劃成果方能上報審批。否則,補劃的基本農田驗收不合格的,必須修改規劃直至驗收合格方能上報規劃成果。因此,本輪規劃成果會確保基本農田保護任務在各鎮(街)的落實。 非常感謝您對我區土規修編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