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 題: | 關于廣州市鉻德公司的污泥嚴重污染水源和環境的建議 |
| 問題內容: | 內容:廣州市鉻德公司位于番禺區化龍鎮沙亭村新圍大沙園舊涌邊,占地40多畝,主要是處理獵德、大坦沙、瀝滘和西朗污水處理廠的污泥。該廠于2004年6月投入使用,在投入使用期間,分別租用了沙亭村10年期的3畝、8年期的4畝、20年期的70畝,共計77畝的土地,用于堆放污泥。該廠在投入使用以來,周邊的居民不斷向有關部門投訴,投訴鉻德公司的污泥嚴重污染水源和環境,故在2008年2月28日,番禺區十五屆人大代表在四次議期間向大會提交了建議,要求廣州市鉻德公司污泥處理廠搬遷。在2008年9月9日,得到番禺區環境保護局復函給代表,復函內容:根據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回復廣東省信訪局《關于廣州鉻德污泥處理廠污染環境信訪案辦理情況的報告》(穩府信訪復[2007]5號)中,廣州市政府對鉻德公司污染環境問題作出了三個方面的處理方案: (一)廣州污泥處理將采用污水廠內“減量化”的方法。各污水處理廠直接將含水率99%的污泥脫水為含水率60%的資源泥后外運處理。目前,各污水處理廠的技術改造正在進行中。待技術改造完成后,各污水處理廠的資源泥將不再運往鉻德公司。 (二)廣州市政府與鉻德公司已經進入終止合同的談判程序。談判內容主要包括:鉻德公司在污水處理廠污泥脫水技術改造完成后關閉;關閉前的過渡期(2年左右)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三)在過渡期內,如與鉻德公司談判成功,該公司可繼續對污泥進行處理,并將脫水后的資源泥及時運往垃圾填埋場填埋;如談判不成功,廣州市政府將強制關閉該公司。該公司內堆放的資源泥就地封存,并進行消除處理臭氣源技術處理。 目前來看,根據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回復廣東省信訪局《關于廣州鉻德污泥處理廠污染環境信訪案辦理情況的報告》(穩府信訪復[2007]5號)中,廣州市政府對鉻德公司污染環境問題作出三個方面的處理方案都不可行,主要是污染程序嚴重,用100多畝土地,并將這些土地掘深5米用來堆放污泥,這些污泥滲出大量的污水,造成大范圍的污染。因為該廠周邊有2600多村民居住,部分村民現在還是飲用井水;耕地約7000畝,逼著用已污染過的水源來灌溉農田,村民的生活嚴重受到影響,身體健康有倒退,患癌癥的病人逐年增加,并越來越年輕化。下面用一組數據來說明被廣州鉻德公司的污泥污染的嚴重性。沙亭村2002年,死亡人數是12人,其中患癌癥占3人;2003年,死亡人數是16人,其中患癌癥占4人;2004年,死亡人數是13人,其中患癌癥4人;2005年死亡人數16人,其中患癌癥3人;2006年,死亡人數是7人,其中患癌癥1人;2007年,死亡人數13人,其中患癌癥3人;2008年,死亡人數24人,其中患癌癥7人;2009年,死亡人數18人,其中患癌癥6人;2010年1至6月,死亡人數12人,其中患癌癥7人。沙亭村,今年上半年因患癌癥死亡人數是比上年度高出一倍,并越來越年輕,只有39歲,或40來歲;可怕的在后頭,還有經醫院鑒定為癌癥患者有8人,分別:胃癌1人、肝癌1人、肺癌1人、鼻咽癌2人、淋巴癌2人、腸癌1人;還隱藏著病的患者不知有多少,這種苦況實在是太可怕了,為了村民的生活和健康著想,要求廣州市鉻德公司將全部污泥搬走,還村民一個宜居、宜種養的大自然環境。 |
| 問題答復: | 何梓平代表: 您提出的區十五屆人大六次會議閉會期間代表建議第126號《關于廣州市鉻德公司的污泥嚴重污染水源和環境的建議》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基本情況 廣州市鉻德工程有限公司位于廣州市番禺區化龍鎮沙亭村新圍,項目總用地面積 廣州市環保局于 二、存在問題 我局對廣州鉻德工程有限公司的環境監控一直以來都十分嚴格,并發現其存在以下問題: ㈠污染物超標排放。 該公司目前每日接納污水廠污泥量為700-1200噸/日,脫水處理后產生脫水污泥約300噸/日。我局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范圍內露天堆放污泥面積約17萬平方米,最高堆放點約高 由于該堆放場靠近珠江河堤旁,原本只是一片魚塘和空地,未有配套防滲漏、防雨、防氣味擴散等相應防治措施,當雨天氣時,大量污泥會隨雨水沖刷,從該公司堆放區周邊流入河道排入珠江。根據番禺區環境監測站于2009年6月在該公司長期排水溝排放口采樣的監測報告顯示,該公司排放口污水中,化學需氧量為3531mg/L,五日生化需氧量為1385mg/L,均超出廣東省水污染排放標準(DB44/26-2001)。 ㈡已停止接納污泥,但現存污泥仍未妥善處理。 廣州鉻德工程有限公司已于 據鎮相關部門反映情況,該公司除原有自身廠房外,向化龍鎮沙亭村租用了共77畝土地,其中7畝土地將于2013年到期,余下70畝土地租用期至2025年?,F該土地上堆滿了該公司的污泥,并未有作進一步處理。 三、監管情況 我局已于2009年11月發函要求該公司立即提出處置方案和措施,不能隨意堆放污泥,污染周邊環境。自發函以來,我局對其進行多次復查并要求提供現存污泥下一步處理方案,但該公司現仍未有采取措施。 該公司在我局多次要求的情況下,仍未對有關存放的污泥提供下一步的處理方案。對此,我局召開多次專項會議研究部署相關工作: ㈠區環保局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局長任組長,分管局長包案處理廣州鉻德工程有限公司的污染問題。我局協調化龍鎮政府及區信訪局、區公安分局、區司法局共同協商處理。 ㈡由分管局長帶隊,協同化龍鎮分管領導到企業召開現場會,會上提出了防止環境污染的相關要求。 ㈢區環保局制定了定期巡查的工作制度,防止企業未經審批私自將污泥外運;防止在雨季發生污染事故。 ㈣區環保局一方面將該公司的污染情況向市國資局通報,請求協助處理,另一方面,已向市環保局報告情況,提請近期由市局牽頭,組織市有關職能部門召開專門會議,研究進一步處理方案。 四、處理措施 經討論后,鑒于廣州鉻德工程有限公司已停止接納污泥,針對目前堆放的污泥,我局已將有關情況報區政府及區領導,待區政府與市相關職能部門研究意見后迅速開展處置。同時,我局已要求該公司盡快做好如下工作: ㈠盡快清理、整治該公司現堆存的污泥; ㈡將現存污泥交給有資質處理的公司進行無害化處理。 ㈢采用平整現存污泥,或種植特殊樹種吸納污染物質,凈化環境等方法治理污染。 非常感謝您對我區環境保護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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