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 題: | 關于關愛及幫助重度殘疾人和其家庭的建議 |
問題內容: | 番禺區共有重度殘疾人5000多名,目前只有一個重度殘疾人托養中心, 遠遠達不到區內的需求。大部分殘疾人家庭有把親人送入托養機構的意向,因為這樣可以大大減輕殘疾人家庭的生活負擔,尤其對于腦癱類的殘疾人來講,由于他們的思維不受大腦控制,經常會無故大聲叫喊,影響到左鄰右舍的日常作息。 辦 法: 希望政府能大力支持和鼓勵單位或個人建立托養機構,從而解放更多的殘疾人家庭。另外,大部分殘疾人家庭的經濟環境存在一定的困難,低保家庭的費用基本上可由政府買單,但部分生活在農村的殘疾人家庭,不屬低保低收入家庭,經濟問題是送殘疾人入住托養機構首要考慮的問題。希望政府能在費用上支持。 |
問題答復: | 林其東委員: 您提出的區政協十二屆六次會議第108號“關于關愛及幫助重度殘疾人和其家庭的建議”的提案收悉?,F答復如下: 一、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殘疾人事業發展的意見》(中發[2008]7號文)和中共廣東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快殘疾人事業發展的決定》(粵發[2009]9號文)的要求,實施重度殘疾人托養制度,對生活不能自理的殘疾人按規定由專門的殘疾人托養機構集中托養;也可實行居家安養或日間照料,給予護理補助。各地殘聯要建立和完善殘疾人托養機構,鼓勵社會力量參與興辦多種形式的殘疾人托養照料機構。2010年由區殘聯牽頭、廣州哥比食品有限公司提供土地并出資建設番禺區歷奇重度殘疾人托養服務中心成立并于 二、根據2010年區委辦《關于進一步做好殘疾人工作的會議紀要》(番紀要【2010】4號)的要求,區殘聯制定了《番禺區歷奇重度殘疾人托養服務中心的實施方案》,參照區福利院的收費標準,我區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一次性給予開辦資助經費90,000元,同時參照我區福利院的政府補助標準對托養人員每人每月補助2,300元,同意托養機構向托養人員家屬收取托養費1100元/月,每三年收取一次生活設施設備費1500元/人/次;屬于低保低收入家庭托養人員的托養費為500元/月,每三年收取一次生活設施設備費600元/人/次。在優先考慮接受番禺區戶籍的托養人員前提下,同意托養機構可以收取少部分不屬于番禺區戶籍人的托養人員,但不享受政府補助。區外托養人員收取2300元/月,每三年收取一次生活設施設備費2500元/人/次。另資助托養中心電表安裝經費321,968.84元及2010年7月-12月托養人員康復經費46,200.00元,2011年區殘聯同意托養中心在原有托養人員人數上再增加20名托養名額,并從2011年7月開始按40名我區戶籍的托養人員購買服務。 三、對于解決非低保低收入家庭入住托養機構的費用問題。目前,由于 省、市、區都尚未有相關的政策依據及專項救助經費,因此,需待上級有關政策明確后再確定。 歷奇重度殘疾人托養服務中心是我區首個以公辦與民營合作、政府購買服務形式開辦的重度殘疾人托養機構,目前還處于嘗試與探索階段,如何進一步推廣和擴大還需要摸索與論證,有待政府在鼓勵民辦殘疾人托養服務發展的同時,建立完善民辦殘疾人托養機構的優惠政策和措施,規范其管理,確保托養機構規范健康發展。 非常感謝您對我區殘疾人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