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 題: | 關于在路口設置雙交通信號燈的建議 |
問題內容: | 一、在番禺區的各交通路口,都有一組交通信號燈,但交通信號燈常常掛在路口的正中,只有路口前面的幾輛車才能看見信號燈,如小車前面有個大車(公交車或大貨車),小車往往看不見信號燈,后果不是無意撞了紅燈,就是小車不敢前行,妨礙了正常的通行,影響了路口的交通通行能力; 二、在發達國家或地區,所有的交通路口,都在待通行的道路兩邊各設置一組交通信號燈,防止有小車看不見交通信號燈的現象發生; 三、在番禺橋南街的德福路與橋南路十字路口,德福路上就設有兩組交通信號燈,可見番禺還是有能力做到在交通路口設置二組交通信號燈的。 辦 法: 鑒于以上的原因,為加強交通路口的通行能力,減少非故意的撞紅燈現象,保證行車安全,建議交通部門在所有的有交通信號燈的路口,多增設一組交通指示燈,讓道路的兩邊各有一組交通信號燈,保證每個駕駛員都能方便看見交通信號燈。 |
問題答復: | 孫在進委員: 您提出的區政協十二屆六次會議第120號“關于在路口設置雙交通信號燈的建議”的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您在提案中針對因前方大型車輛遮擋,造成后方行使車輛無法看到交通信號燈的情況,提出增設輔助交通信號燈的建議,具有很好的參考性,與我局交警大隊正在實施的改進方法吻合。 目前,我區共有363組交通信號燈,我局交警大隊正計劃逐步增設輔助交通信號燈;同時,對于新建的交通信號燈路口,區交警部門將完善輔助交通信號燈的設計,盡可能使交通信號燈能清晰指引駕駛員,做到以人為本。 非常感謝您對我區交通管理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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