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有聯代表: 您提出的區十五屆人大七次會議代表建議第94 號“ 關于完善里仁洞村歷史工業用地手續的建議”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規劃審批和規劃控制情況: 經核查,建議中所指位于新光快線與規劃興業大道交界處兩地塊,其中地塊一于2002年12月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穗規番地證字[2002]第01180號),面積41500平方米,對照《廣州市番禺區控制性詳細規劃(BA0905、BA0906規劃管理單元)和 (BA0904規劃管理單元)》(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該地塊控制為道路和公共綠地。地塊二于2002年12月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穗規番地證字[2002]第01181號),面積34989.9平方米,對照《廣州市番禺區控制性詳細規劃(BA0905、BA0906規劃管理單元)和 (BA0904規劃管理單元)》,該地塊控制為道路和防護綠地。上述兩地塊均位于金山大道生態廊道控制范圍。 二、地塊二位于正在規劃建設的金山湖文化公園內,該公園屬于番禺新城區域范圍,金山湖文化公園建成后,集文化、娛樂、體育、休閑、防洪于一體,將是我區城市中央地帶規劃面積最大、地形條件較好的城市公園。 三、建議將以上兩地塊與里仁洞村舊村改造規劃相結合,通過全村土地整理,合理安排全村各類建設用地,統籌用地布局,充分發揮土地的綜合效益。 非常感謝您對我區城市規劃管理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