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 題: | 關于協助市頭村伍蔣惠芳幼兒園辦理辦學許可證的建議 |
問題內容: | 番禺區南村鎮市頭村伍蔣惠芳幼兒園建于1991年,是旅港同胞捐資建成的,建筑面積 |
問題答復: | 曾少堅代表: 您提出的區十五屆人大七次會議代表建議第82號“關于協助市頭村伍蔣惠芳幼兒園辦理辦學許可證的建議”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南村鎮市頭村伍蔣惠芳幼兒園是市頭村集體舉辦的幼兒園,在2005年前持有集體辦學許可證。2003年國家頒布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后,由于幼兒園辦園性質只有公辦及民辦兩種類型,所以集體辦學許可證在2005年后不再年審。為此,南村鎮市頭村伍蔣惠芳幼兒園自2005年至今一直只在區托幼辦實行備案管理。 2010年12月,根據《國務院關于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國發〔2010〕41號)等相關文件精神,為進一步規范對我區托幼園所的管理,優化學前兒童教育成長環境,全面提高我區學前教育水平,區教育局對照《廣州市舉辦幼兒園的基本條件》,對全區備案管理的托幼園所的辦學條件與資格進行了核查,對符合條件者予以重新登記注冊,核發《廣州市番禺區托幼園所登記備案注冊批準證書》,實行備案管理。經過核查,南村市頭伍蔣惠芳幼兒園基本符合條件,予以核發了該證書。目前,由于村集體辦園性質不明確,因此我區所有集體辦幼兒園均持該證辦園。 根據《番禺區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2011—2013)》精神,我們將進一步加大對村集體辦園的扶持力度,希望南村市頭伍蔣惠芳幼兒園根據《番禺區規范化幼兒園評估標準》的要求,加大整改力度,早日成為區級規范化幼兒園。 非常感謝您對我區學前教育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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