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 題: | 關于加快蓮花山漁港開發建設的議案 |
問題內容: | 議案內容: 在區委、區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蓮花山漁港于2008年11月底正式動工建設。該項目總占地面積約 |
問題答復: | 冼麗華等代表: 你們提出的區十五屆人大七次會議代表建議第30號“關于加快蓮花山漁港開發建設的議案”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推進漁港開發建設,優化漁港產業結構。 為加快蓮花山漁港的開發建設,2004年,我區著手規劃蓮花山漁港經濟區。重新規劃的蓮花山漁港經濟區東臨蓮花山水道,南靠港口大道,西鄰聯圍村,北至上涌口。總占地面積109.4公頃,是一個集保鮮加工、市場流通、休閑旅游、生活服務等功能于一體的綜合性漁港。為推進項目進程,一方面我區先后投入1000余萬元對舊港進行有步驟、有計劃、有重點的整治,完善漁港基礎設施。另一方面,將該項目與中心鎮建設、亞運工程以及海鷗島生態旅游項目結合起來,通盤考慮,整體推進。然而,受規劃與用地限制,項目整體推進困難。 2007年,為推動蓮花山漁港經濟區建設,區政府決定啟動蓮花山國家級中心漁港項目申報程序,并于2011年3月順利通過國家農業部審批立項。項目概算總投資4723萬元,其中中央預算資金2228萬元,地方配套資金2495萬元。建設期三年。目前,項目進入評審招標階段,預計9月正式動工。 作為漁港經濟區漁民拆遷安置工程——“清怡居”位于已批的潮田工業區控規內,屬工業用地,用地性質與擬建用途不符。2010年10月,經區政府研究,調整為商業及二類居住用地,用于落實漁港安置區用地,并上報市政府,目前該調整已經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同時,區政府將繼續開展調研,深入聽取各方意見,進一步研究和完善漁村改造拆遷安置補償方案,爭取盡早完成漁民安置任務,為蓮花山漁港后期開發建設打下良好基礎。 二、落實惠漁政策,保障漁民生活水平。 為提高漁民生產積極性,減輕在產漁民生產、生活負擔,我區除嚴格貫徹落實農業部漁用柴油補貼、漁民轉產轉業減船補助政策之外,還制定了一系列符合番禺實際情況的“惠漁”政策:2004年,出臺漁民稅費“先征后補”政策,番禺漁民在全省范圍內率先踏入捕撈生產“零稅費”時代;同年,擴大轉產轉業減船補助范圍,將7.35千瓦以下的海洋捕撈漁船及所有內陸漁船納入減船補助對象,使小機艇捕撈漁船和內陸捕撈漁船“轉產”有保障。2008年,伏季休漁生活補貼政策經區政府審議通過,至2010年,全區共發放休漁生活補貼370萬元。2009年,區政府決定在下發國家柴油補貼的同時,按捕撈漁船30%的標準給漁業輔助船發放柴油補貼。此外,還對漁船氣脹式救生浮、船載終端等安全設備的購置按總價50%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貼。2004—2010年,全區下達各級專項補助資金約1.6億元,受惠漁民11326人次。其中柴油補貼資金1.3億元,轉產轉業漁船補助資金1500萬元,兩項合計占補助總金額的90%,有效遏制了傳統捕撈漁民由于資源減少、油價上升、生活技能單一、生活來源無保障等原因造成的返貧現象。2011年,區政府將蓮花山保稅加工區實業總公司向區土地開發中心租用蓮花山漁港商貿城的全部租金通過石樓鎮下撥給石樓鎮經濟發展緩慢村,用于解決村集體和村民生產生活問題。租金從2010年1月1日起計付,每半年付一次,并要求石樓鎮每年安排相應配套資金。在各項優惠政策的綜合作用下,漁民人均純收入及村集體經濟將有顯著提高。 非常感謝你們對我區漁港開發建設工作和漁民生活的關心和支持,歡迎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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