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 題: | 關于盡快解決沙圩二村拆遷安置房辦理房地產權證的建議 |
問題內容: | 內容: 2003年10月間,市橋沙圩二村將位于現長堤東路德興橋一帶原沙圩二村裝飾市場及預留村集體經濟發展用地、涌口隊住戶等共88.869畝土地由區政府二次征用,用于興建德興大橋、長堤東路及長堤公園等相關惠民工程。期間,為了能盡快推進上述各項工程的順利開展,沙圩二村給予了大力的支持和配合,積極做好村民工作,使相關用地得已順利交地,同時還承擔該地段涌口隊住戶的拆遷和安置工作。經與區負責征地、拆遷等相關職能部門協商同意,由沙圩二村在原用地留用10畝土地用于興建安置房,安置因征地被拆遷的涌口隊等住戶。相關部門對拆遷安置房的土地留用、安置房規劃、報建及辦理房產證等相關事項明確表態認可,因此,使該項征地拆遷和建設工程如期推進。2006年6月期間,安置房也順利建成并回遷了全部住戶。回遷后,接下來的是辦理回遷戶的房產證問題。安置房相關資料、手續齊備并已報有關部門備案審批,但房產證辦理遲遲未有結果。4年多時間已過去,安置房的產權證辦理問題還遙遙無期,群眾對此意見很大,希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能正視問題,盡快解決沙圩二村安置戶辦理房地產權證問題,保障農村社會大局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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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答復: | 陳澤濂代表: 收到您對區十五屆人大七次會議代表建議第57號《關于盡快解決沙圩二村拆遷安置房辦理房地產權證的建議》答復不滿意后,我分局十分重視,現將辦理情況重新答復如下: 對于您反映沙圩二村拆遷安置房(德興路498號1座及2座)辦理房地產權證的問題,我分局高度重視,及時提出處理意見,并積極以個案的形式向上級部門請示,爭取盡快理順這部分房屋產權登記工作。近期,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制訂了《廣州市集體土地及房地產登記規范(試行)》(以下簡稱“登記規范”),自 非常感謝您對我區國土房管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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