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 題: | 關于高層樓房加裝電梯的建議 |
問題內容: | 現在市橋城區的房屋結構大致可分為三類:第一類是近年建設的,標準較高,配套設施較完善的高層電梯樓,但這類電梯樓大都是商業樓,如繁華路一帶的商業大廈、友誼公司商場、賓館、酒店等,也有少量的高層配有電梯的商住樓,如清河東路的昇平大廈,大北路的橋建大廈等,但這一類帶電梯的高層住樓僅占城區面積的七分之一。第二類是歷史遺留下來的舊房、祖屋或危房拆建的房屋,這類的舊房約占城區面積的七分之二。第三類是在70年代末、80年代、90年代期間以城市改造、拆房開路為主的市政建設,如:大北路、光南路、大西路、清河東路、光明路、禺山大道、繁華西路、康樂路、西麗路等馬路,和這些馬路兩邊同時配套建設的商住樓,如:大北路的北秀大廈、東華樓等7至8層高的商住樓等等,以及這些馬路兩旁逐步開發建設的住宅小區,如環城中路的新城區、清河東路的東暉園、繁華西路的禺秀園、康樂路的康樂園、西麗路的西秀園等。這類的開發建設正處于大規模的舊城改造的城市發展的過渡期,所謂過渡期:就是按當時的術語“舊貌變新顏”,但在規劃配套上并不夠完善。而這一類過渡型拆建和開發的商住樓面積占城區總面積的七分之四,這些商住樓中大多數都在七、八層高,由于首、二層都是商場(有的首、二、三層為商場,如大北路的北秀大廈等),樓層較高,普遍都在4層半甚至5層的住宅樓高,如大北路的北秀大廈,表面樓層是7層,實際高度是住宅樓9層的高度,北秀大廈的七樓就等于普通住宅樓的10樓。由于這類7、8層高的過渡型的商住樓都沒有配套電梯,造成上落困難,特別是有老人、小孩的家庭,更造成居住和生活極大不便。加上這類樓宇沒有小車車位配套,經濟條件好的家庭都向外搬遷了。因此,舊城區中大部分的房屋都成了出租屋、老人屋、空掛戶房屋等,使老城區的中心地位發生了質的變化,日常消費力下降,商業價值也降低了,治安問題、衛生問題、居住人群的素質問題嚴重困擾著老城區。 要提升中心老城區的活力,其中重要的措施之一是把老城區七分之四的過萬棟的高層住宅加裝電梯,特別是新近出臺的購房政策后(限制購買第三套房),對于居住于此的主業提出了新的希望,和居住于此的高層老人更帶來了福音。挖掘舊城居住潛力,進一步完善舊城區高層樓宇的規劃配套,無論從經濟角度、社會管理、社區服務、城市形象、幸福指數等都有助提高。 因此,建議政府制訂出臺高層樓宇加裝電梯的指引,協助選擇各類有代表性的樓宇進行配套加裝電梯的試點,并委托一些專業性的服務公司進行全程代理操作,代辦規劃、報建、申報、報價、選聘施工安裝或通過公司招標代理等,為舊房升值,適宜居住,城市和諧創造條件。
|
問題答復: | 張拱平代表: 您提出的區第十五屆人大七次會議代表建議第63號“關于高層樓房加裝電梯的建議”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您所反映的舊樓加裝電梯的問題,是目前群眾普遍關心的熱點問題,也是政府部門高度關注的民生工程之一,是一件既造福于民,又符合國家相關規范要求的好事。關于舊住宅加建電梯問題,源于自改革開放之初至上世紀末,受社會經濟條件的限制,城市建設重點考慮的是解決人們的居住問題,忽略了居住條件和生活環境質量,導致一大批無電梯多層住宅的產生。積累到今天,由于社會的不斷發展,群眾的居住標準不斷提高,部分市民對舊有住宅加裝電梯有了迫切的要求,這個問題發展成為群眾普遍關心的焦點問題。近年來,包括市規劃局、市政府法制辦、市國土房管局、市建委在內的政府各相關部門針對舊樓加建電梯這一惠民工程都做了大量的工作。規劃管理部門一直以來高度重視這項工作,對此類案件也一直采取給予支持的態度。 二、對于如何辦理加建電梯手續的問題,市規劃局已有加建電梯方面的規劃指引,您可前往區審批中心我分局受理窗口(地址:番禺區政府西附樓)進行咨詢,也可前往珠江新城華利路61號市政務服務中心5樓市規劃局窗口或每星期三上午到市規劃局業務綜合大廳進行咨詢。 根據您現提供的實際情況,建議由擬加建電梯住宅樓的業主代表作為申請人向規劃管理部門申請加建電梯。業主代表由業主自行選舉產生,代表人數一般不超過5人。滿足下列條件即可申報加建電梯的規劃審查手續: (一)經專有部分占擬加建電梯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 (二)能提供有效的房地產權屬文件。 (三)加建電梯間設計合理,加建電梯后的消防安全、建筑平面設計、結構滿足現行規范、標準的要求。 符合上述要求,規劃管理部門即可受理加建電梯申請,并要求進行批前公示。批前公示無有效反對意見的,即可依法核發加建電梯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三、加建電梯所涉及的資金籌措和管理等方面的問題,可具體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咨詢。 四、但是,由于種種原因,我們在為廣大要求加裝電梯的住戶提供服務時,工作并非是十分順利的,總結這幾年的辦理情況,目前加建電梯工作主要存在兩大問題:一是如何解讀《物權法》的問題,是按兩個三分之二的要求,還是必須百分之百業主同意;二是如何對低層住戶進行補償的問題。由于目前部分市民要求加建電梯的呼聲很高,但反對加建電梯的各種意見也日益增多,市規劃局還出現過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的案件,也反映出舊住宅樓加建電梯的工作確實存在不少問題和困難。 為使既有住宅加建電梯工作能更規范、更有效地開展,市政府法制辦綜合市規劃局、市國土房管局、市建委等部門的研究成果,于去年起草完成了《廣州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暫行辦法》并報市政府審定,其中對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條件、資金來源及報建程序等問題都有相應的規定。但目前該辦法尚未正式出臺。 五、為了加強該類工程建設過程中的質量、安全監督,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國家強制性標準,根據《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91號)第二條的規定,如投資額在30萬以上的舊樓加裝電梯工程,建議申請單位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申報材料”的要求(詳見附件),向區建設局申請辦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以便納入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六、我局將繼續積極與市規劃局、市法制辦溝通,協助上述辦法的盡快出臺,同時,我們在今后審批舊住宅加建電梯的案件時,將繼續多方聽取廣大市民的心聲,把社會和諧與穩定作為頭等大事來對待,以便更好地辦理規劃審批工作,更好地為廣大群眾服務。 非常感謝您對城市規劃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