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 題: | 關于加快建設市頭中約大道的道路建設的建議 |
| 問題內容: |
2008年,區在市頭中約至北約圍間建設污水處理廠,需建設一條由市頭恒豐廠旁作為入口直通向污水處理廠的交通道路,以便污水處的污泥運輸等用。當時,市頭村為配合做好這項工作,最后以國家征地價征用該路的用地?,F污水處理廠建成并已經投入運作中了,但這條路到現在還沒有建成。建設污水廠時運輸車借用市頭村道路運送淤泥和建筑材料,期間對市頭村道路造成環境污染和嚴重損壞。區有關部門答應建成污水廠后中約大道同步造好投放使用,但距今四年了中約大道并沒有建造,生產隊提供了土地但道路沒有建成。村民對此很不滿,認為區有關部門騙取村民用地。希望上級能體恤民情,盡快完成道路的建設。 |
| 問題答復: |
蔣錦輝代表: 您提出的區十六屆人大二次會議代表建議第73號“關于加快建設市頭中約大道的道路建設的建議”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經了解,該道路為南村污水處理廠首期工程進場道路,建設單位為區基本建設管理辦公室,由廣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代建,南村鎮國土規劃建設管理辦公室負責征地拆遷。擬建道路總長約800米,路幅寬度9米。 2009年10月,在道路征地工作只完成一半的情況下,應南村鎮國土規劃建設管理辦公室的要求,區污水公司通知該項目中標單位進場施工,以期通過施工來倒逼征地工作進程。但是工程完成400米的道路填土及水泥攪拌樁后,因道路所經兩個魚塘未能與塘主簽署租地協議,以及加油站所屬私人地塊拒絕商談征地等問題,工程被迫停工超過半年之久。期間經南村鎮政府介入多次協調未果,施工單位遂辦理退場手續。2010年6月,經多次協商,其中一個魚塘塘主在尚未與南村鎮書面簽定租地協議情況下口頭同意進場填土,區污水公司令施工單位迅速進場施工,但另一個魚塘因超出半年的借地期限而無法繼續施工,同時加油站所屬私人地塊亦辦理征地無望,該項目施工單位只能二次退場。 2012年6月,南村鎮曾重啟該項目征地工作,區污水公司亦要求施工單位對荒廢近3年的400米已填路基進行了機械清理,但征地工作仍步履維艱。雖數次修改剩余路段的路由方案,但南村鎮政府提出的私人地塊的土地置換方案得不到業主的回應,征地問題仍未得到實質性解決。 目前區污水公司仍在積極與南村鎮政府協商,希望對方盡快重啟征地工作,待完成征地工作后,將盡快組織施工單位進場施工完成余下工程內容。 非常感謝您對我區水務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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