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 題: | 關于整合鎮街消防中隊降低行政開支的建議 |
問題內容: |
目前,我區每個鎮街大都設立消防中隊,每個消防中隊一般配置兩臺或以上的消防車以及十幾人甚至更多的消防隊員,耗費巨大,沒有發生火災事故的時候一樣要保障消防隊伍和消防車正常運作,造成行政資源浪費。為了節省行政資源,本人建議由區消防大隊整合鎮街消防中隊,參照區交警大隊以及區環保局等部門的做法,統籌設立幾個大的消防中隊,每個消防中隊分管兩個或者以上的鎮街,最大限度地利用消防資源,降低行政開支。 |
問題答復: |
徐林發代表: 您提出的區十六屆人大一次會議代表建議第46號“關于整合鎮街消防中隊降低行政開支的建議”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國發〔2011〕46號)、《關于深化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發展的指導意見》(公安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交通運輸部、中華全國總工會等七部門公通字〔2010〕37號)和《緊抓機遇開拓進取推動專職消防隊隊伍建設創新發展》(廣州市專職消防隊2012年工作報告)等文件要求,我局消防大隊認為暫不適宜整合我區鎮街消防中隊。 一、目前,番禺區消防站嚴重缺乏和滅火救援力量嚴重不足,再整合鎮街消防中隊,就會導致消防站更加嚴重不足。由于缺少規劃導致消防站點建設困難重重,本區消防站點與廣州其它區(市)比較,已呈現嚴重的滯后局面,與經濟社會發展要求極不適應。具體呈現了兩個不對稱:一是滅火救援任務量最多與消防站點最少之間不對稱;二是消防站點數量與區域面積、人口、經濟體量不對稱。根據建設部、國家發改委《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的規定,普通消防站轄區面積一般不應大于7平方公里,初步測算,本區需要建設45個消防站。 二、整合鎮街消防中隊,將導致消防站點嚴重不足,消防車出車時間長,就會嚴重影響了消防部隊滅火救援效能,一旦發生重特大災害事故,極易造成嚴重影響、陷入被動局面。滅火救援最關鍵是初期火災的控制,出動速度快。 三、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和公安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交通運輸部、中華全國總工會等七部門《關于深化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發展的指導意見》(公通字〔2010〕37號),按照“現役為主、多種力量、多策并舉、綜合治理”的指導思想,加強專職消防隊伍建設,是解決消防警力不足,增強全社會滅火救災、搶險救援能力的一個十分重要的途徑,而不是整合和縮減多種形式專職消防隊伍建設。 四、受管理體制、機制和各鎮、街和企業經濟、社會環境的影響,各專職消防隊的發展還很不平衡,有些隊在隊伍管理和執勤訓練等方面,還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問題,但是專職消防隊在滅火救援和防火巡查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現在,關鍵是如何逐步推動創新管理模式,破除“多頭管理、管用分離”的弊端,進一步完善專職消防隊隊伍管理、執勤訓練的制度,而不是整合鎮街消防中隊。 非常感謝您對我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