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 題: | 關于盡快解決經濟發展留地問題的建議 |
問題內容: |
2002年京珠高速公路的建設在低涌村征用集體土地227.801畝;2005年地鐵四號線在我村征用集體土地162.748畝,當時上級政府承諾給我村15%經濟發展留用地,時至今日,京珠高速公路已經于2005年建成通車,而地鐵四號線也于2006年建成投入運營,但上級政府承諾的經濟發展留用地遲遲未兌現,極大地制約了我村的經濟發展,導致我村集體經濟每年收入近200萬元,村民意見極大,希能迅速解決。 |
問題答復: |
馮金福代表: 您提出的區十六屆人大一次會議代表建議第53號“關于盡快解決經濟發展留用地問題的建議”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留用地涉及農民的切身利益,妥善解決留用地問題有利于保障被征地農民日后的生產生活,也有利于維持農村社會穩定。 京珠高速公路項目涉及征收石基鎮低涌村、海傍村用地,2007年市國土房管局核定低涌村、海傍村留用地指標為18568平方米及20722平方米;2011年核定地鐵四號線項目涉及低涌村、海傍村的留用地指標為11925平方米及10846平方米。 目前,京珠高速公路項目低涌村留用地已辦理選址意見書和用地預審,現正在辦理規劃許可;海傍村留用地選址因“控規”不符,現正向規劃部門申請辦理調整“控規”手續。地鐵四號線項目低涌 村、海傍村的留用地還沒有向規劃部門辦理選址意見書。 建議石基鎮低涌村、海傍村加強與石基鎮建設辦協調溝通,盡快明確地鐵四號線項目留用地兌現方式,留用地選址確定后,請抓緊準備用地報批材料,向區國土房管分局申請辦理用地報批手續。區國土房管分局將與相關部門進一步溝通協調,并派專人跟進留用工作,以解決國家、省、市、區重點項目征地涉及村經濟發展預留用地的問題。 非常感謝您對我區留用地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繼續對我們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