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 題: | 關于盡快修復廣州大學城公共綠化園區路燈的議案 |
| 問題內容: |
2010年,廣州大學城公共綠化已進行了大規模的升級改造,養護效果良好,但相應的照明附屬設施,尤其是中心湖公園、多個組團公園和濕地公園的路燈附屬設施還存在著一些的問題。經實地調查,廣州大學城建設時園區內大部分路段設置有園燈,燈距間隔為20-30m,但目前絕大部分的路燈均不能使用。原因主要有兩個:一是設施自然老化、損壞。廣州大學城于2004年9月建成并投入使用,至今已近7年,經過日曬雨淋,公園內大部分電箱、電線殘缺、老化、損壞導致電路不通;二是部分園燈燈頭、燈干、燈罩老化、毀損導致不能正常照明。由于園區內不能保證照明,極易引發治安問題,危及大學城師生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建議: 一、撥出專項經費,有關單位、部門牽頭,全面修復園燈、電箱、電纜等電氣設施; 二、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增加市政養護經費。在年度預算中, 增列綠化公園附屬設施的養護經費,并根據市政設施的使用年限,逐年增加養護經費。 |
| 問題答復: |
何絢等代表: 你們提出的區十六屆人大一次會議代表建議第7號“關于盡快修復廣州大學城公共綠化園區路燈的議案”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2010年,廣州大學城公共綠化進行大規模升級改造后,針對其相應的照明附屬設施,尤其是中心湖公園、多個組團公園和濕地公園的路燈附屬設施還存在絕大部分路段的園燈不能使用的問題,經調查了解,導致園燈不能使用的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管理體制問題。大學城公共綠化由區政府移交給小谷圍街道辦事處時,是由原島上的六條行政村村委負責進行養護管理的,由于沒有聘請專業的園林綠化公司管理,在養護和管理方面都存在巨大的漏洞。村委只顧利益,在聘請足夠的村民后,疏于管理,缺乏專業的技術支援,更沒有組織有效的安保隊伍對園林設施進行巡查,導致電纜、電氣設備被盜情況屢屢發生。 二是建成并投入使用時間長。廣州大學城于2004年9月建成并投入使用,至今已近7年,經過日曬雨淋,園燈老化、毀損導致不能照明。 三是公共綠化養護專項資金中沒有園建維護經費。由于當時區政府下撥的公共綠化養護經費中只安排了綠化養護的經費,并未將園建部分的維護費用計算在內,所以出現園建損壞等情況,缺乏經費維修。公園內的電箱維護、損壞的園建設施、園道的庭院燈等等都無法修復。 根據上述原因,我們對大學城園區內路燈的修復養護工作作出以下安排: 一是由街道市政園林管理所制定方案,分別向區有關單位、部門和街道,申請園建部分的維護專項經費,全面修復園燈、電箱、電纜等電氣設施。 二是街道市政園林管理所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增加市政養護經費,在上報的年度預算中,要增列綠化公園附屬設施的養護經費,并要根據設施的使用年限,逐年遞增維護費用。 三是組織隊伍加大對公園內電箱、電線及園燈的巡查和保護力度,保障園建設施和設備的安全,減少損壞設施、偷盜供電設備等情況出現,同時努力做到一旦發現有園燈或其他照明附屬設施損壞馬上處理。 四是在園燈的修復養護過程中,其設計應根據公園的性質和風格選擇合適的園燈樣式,并因地制宜選擇不同的園燈種類,使園燈設置合理,與周邊環境協調。園燈的構造配件全套完好,燈干材質密實,不容易造成破壞。室外配電箱應加鎖,園燈接線盒要考慮防護措施。 非常感謝你們對我小谷圍街道辦事處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
繼續訪問